“我错了,我不应该向组织隐瞒下属违纪违法的事情。”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名职工醉驾被查,单位未按要求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该局“一把手”被县纪委约谈,责令写出深刻检讨。
今年8月12日,该局一名职工因酒驾被交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单位抽取血液,鉴定乙醇含量为86.74mg/100ml。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其移送江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下达《不起诉决定书》。江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县人民检察院送来的《不起诉决定书》后,怕影响本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没有按要求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然而,纸岂能包得住火?在一次闲谈中,江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敏感地捕捉到这一违纪信息。及时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其提出严厉批评。随后,该局“一把手”主动承认错误,按要求将《不起诉决定书》等材料交至派驻纪检监察组。并表示,要全面履行好主体责任,教育管理好本局干部职工,定期向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个人“一岗双责”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江华纪委监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蒋仁平)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许滔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