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1日至8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江永县进行了护航脱贫攻坚交叉专项巡察。2019年10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江永县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县委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如期整改到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共识抓整改。县委坚持把抓好护航脱贫攻坚交叉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先后组织全县各级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永州市护航脱贫攻坚县区交叉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在全县形成抓好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2.增强政治自觉,周密部署抓整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由县委书记周立夫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德荣,县委副书记王小丽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委整改办”)。迅速制订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分工,强化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县委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和调度会,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分别亲自调度,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整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所有涉及整改任务的单位均成立专抓班子,层层安排部署。
3.压实政治责任,精准精细抓整改。县委将反馈江永的三大类52个问题,按照“一个具体问题、一名县级领导、一套专抓班子、一套工作措施”的“四个一”要求逐一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见成效不收兵、整改不满意不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责任单位就负责的整改项目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定人、定责、定时,确保了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4.强化政治纪律,严格督查抓整改。县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委整改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等单位采取明查暗访、随机督查等方式,实行清单化督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度,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把整改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纳入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范围,并建立了严格的问责机制,协同推进整改落实。
二、坚持立行立改,逐项整改到位
(一)扶贫资金存在滞留和趴账现象。
1.由于财政人员工作不实,回龙圩管理区2017年度、2018年度两笔扶贫资金在江永县财务滞留。
整改情况:一是资金拨付到位。滞留回龙圩管理区的两笔扶贫资金已确认拨付至回龙圩。县财政局向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写出深刻的整改报告。二是深刻吸取教训。县财政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央、省、市相关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财政工作人员之间开展一次全面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原统筹办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吸取工作教训,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全面查漏补缺。对2018年12月以来省市财政拨付的扶贫资金逐一梳理,建立拨付台账,列明资金项目、拨入时间、拨出时间、用款单位、款项用途。
2.2016年8月,由县扶贫办主导向农商行贷款的小额信贷金趴账4个月。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归还本金利息。县永明投资公司牵头成立问题整改工作班子,制定小额信贷金还款计划,已及时归还本金给银行。二是举一反三认真核查。县里结合问题整改,对扶贫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深刻反思认真检讨。县永明投资公司、县扶贫办专门召开会议,单位班子成员对照问题,逐一自我批评、深刻检讨,制定完善了相关扶贫资金使用规章制度。
3.2017年结存的“扶贫特惠宝”专项资金未弥补到2018年使用,造成趴账。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使用趴账资金。县扶贫领导小组已下发交办函到2017年合作的中国人寿、人保寿险、人保财险、中华保险四家保险公司,要求返还趴账的专项资金。保险公司已通过结转方式,以及在2019年的保费中核减的方式,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自查自纠标本兼治。县扶贫办牵头与合作的中国人寿、人保寿险、人保财险、中华保险四家保险公司,共同核查近年来江永县“扶贫特惠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通过严格自查自纠,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认真学习深刻检讨。县扶贫办及四家保险公司召开会议,在会上,班子成员带头自我检讨、自我反思,坚决表态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专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扶贫资金使用知识,全面提升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能力。
4.2019年1月因松柏党政领导班子调整。导致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资金趴账。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资金情况。松柏瑶族乡及时成立专抓班子,核算趴账资金,列出趴账清单,并深入实地核算增减挂复垦情况,对每户涉及金额进行核算,制定资金发放明细。二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松柏瑶族乡根据核查情况制定具体趴账资金发放方案,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后发放。三是精准使用趴账资金。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农户拆旧复垦资金已登记造册,进入报账阶段,现已验收拨付,剩余部分待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四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反思、认真反省,举一反三、制定对策,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5.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用小额信贷资金为县发改委垫付给广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落实,认真核查该笔垫付资金归还小额信贷资金情况,确保资金如数归还到位。目前,江永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该笔小额信贷资金已全部归还。二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总结教训,注重建章立制,规范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做好全面自查,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6.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江永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用小额信贷资金为江永城投公司增资注册资本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该笔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掌握相关政策依据,并核查近年来是否有类似情况发生,并及时抓好整改。二是督促资金归还,目前,江永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该笔小额信贷资金已全部归还。
7.2016年至2019年6月,江永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共为三家企业,广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江永瑶家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永千家峒昌盛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贴息。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核实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贴息情况,实为扶持农业生产企业生产,三家企业经营产生收益,均用于支持脱贫事业。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5〕25号)等文件要求抓好全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用好小额信贷政策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8.江永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用小额信贷本金还信贷分红。
整改情况:县永明投资公司积极筹集资金,于2019年8月归还该笔小额信贷本金,举一反三,认真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9.2018年江永县违规统筹整合中央专项扶贫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我县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农〔2018〕30)等文件要求,确保中央资金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二是调查统筹整合的中央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并做出书面说明。经核实,该笔资金共用于219个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88个村级道路硬化、23个机耕道、74个五小水利、8个环境整治、24个饮水安全工程、2个危房改造。
10.潇浦镇2017年石建屋至回岗村公路主道项目存在实际多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问题反映实情进行核实调查,并于2019年11月完成该项目工程结算评审,审定结算金额。接到结算评审报告后,县交通运输局立即发函给施工单位湖南省江永县建筑工程公司,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内将多拨付的工程款退回。2019年11月18日,多拨付的工程款已经退回至县纪委账户。
11.粗石江镇槐木村集中式污水处理工程,所有验收组人员均是一人笔记签名。
整改情况:一是由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牵头开展项目验收复核,要求本项目实施单位湖南省江永县建筑工程公司重新填写《江永县统筹项目工程验收单》,经验收复核无误后,永州市永南设计院、湖南省江永县建筑工程公司、乡镇、村委会及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参与验收的相关人员分别在《江永县统筹项目工程验收单》上逐一签字,并提交县统筹办盖章。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验收制度,细化项目验收办法,加强对工程资料的监督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核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12.某村原支书(村干部)2016年在(环保局项目)源口横开河村实施三、四组人行便桥及引桥工程,结算评审日期在前预算评审日期在后。
整改情况:县水利局组成调查组,认真调查该项工程实际开展情况。经仔细查阅项目档案,该项目预算评审日期实际为2015年12月28日,结算评审日期实际为2016年5月29日。经复核结算评审资料,确认结算评审封面时间系打印错误,县财政评审中心相关领导签字时间均为2016年5月29日。针对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并以此事整改为契机,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注重每个细节,不再出现类似错误。目前,该项目已正常使用,发挥相应作用。
13.江永千家峒昌盛食用菌专业合作社2017年向江永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借款的100万小额信贷资金,于2019年7月11日展期到期,截止2019年7月23日该笔借款仍未偿还。
整改情况:县城投公司、县政府办扶贫工作队和千家峒食用菌合作社三方共管账户,千家峒食用菌合作社的所有销售收入一律存入专户,用于归还借款。于2019 年8月县永明投资公司收回借款100万元,并归还借贷的小额信贷资金。
14.交通运输局实施的道路建设项目支付款把关不严,管理欠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全县道路建设项目进行了核查,严肃处置问题。二是据实检查项目设计预算,重新核算结算财政评审报告,按照结算审定金额,经核实,所有项目的工程款支付都是严格按照工程计量支付进行。三是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项目工程款支付必须在工程签证、工程结算报告书等必备程序完善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工程款管理制度,规范好全县项目的工程款结算工作。
15.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11个易地扶贫安置点存在实际造价超过合同价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永明投资公司于2019年10月对全县的易地扶贫安置点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价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书面说明。二是将实际造价及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向村民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三是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了项目建设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16.交通扶贫建设领域项目资金缺口巨大。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联合推动缺口资金化解工作。经核实,2017年县统筹办下达给县交通局的扶贫项目,因设计滞后,没能按时开工,而责令取消项目实施。余下缺口资金通过交通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县财政安排等多种方式,已全部消化项目资金缺口。
17.2019年6月29日江永县城投公司与广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江永县光伏扶贫项目补充协议,规避小额信贷还款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光伏扶贫项目企业不能入股,之前签订的协议中明确了广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占股50%,为全额回购企业入资问题,所以签订江永县光伏扶贫项目补充协议。二是该补充协议是通过项目指挥部开会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签订,城投公司并未越权签订。会议参加单位有县人大、县发改局易地扶贫联席办、县生态能源局、县扶贫办、县城投公司、广西拓瑞能源有限公司。三是江永县光伏扶贫项目使用的小额信贷资金已经全部还款,有效化解了小额信贷风险。
18.2018年-2019年7月,由县统筹办直接支付的统筹到乡镇的项目,乡镇只是对报账原始凭证进行保管,未进行财务处理,未按会计管理要求登记账簿编制报表。造成财政统筹资金拨付后,不能完整、正确反映使用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9个乡镇的统筹项目记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限时完成“未进行财务处理”的问题整改。二是制定扶贫项目资金报账流程图,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报账程序,严格按照“流程图”管理全县扶贫项目资金。三是县财政局制定扶贫项目报账标准模板,统一印发给行业扶贫主管部门和乡镇村,各行业单位分别督促项目报账方按照模板收集、整理报账资料,确保全县扶贫项目资金报账不断规范。
19.“四类人员”清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7月、12月分别依照程序取消了2户“四类人员”建档卡贫困户的资格,并按规定追回多发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扶贫补贴528元,并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确认清理。二是入户做好政策宣讲,争取理解和支持。三是按照省扶贫办要求认真开展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核查类似情况,及时予以纠正整改。
20.住建局2017年危改资金追缴台账资料发现,需要追缴危房改造资金共24户,其中取消资格3户,1户至今在核实,应退20户,已清退13户,截止2019年7月还有7户没有追缴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入户追缴危房改造资金,先后下发书面通知,入户耐心解释,个别采取法律途径,现已全部追缴到位。二是针对全县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对项目资金进行一次大排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1.扶贫资金追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下达追缴易地扶贫搬迁款项通知到本人,依法依程序追回相关款项。其中,考虑到其家庭困难情况,结合脱贫实际需要,同意其从2021年开始逐年返还补助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由易地搬迁联席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乡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并对县内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进行全面核查,暂未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复享受政策情况。
22.源口乡某村3户贫困户既享受危房改造又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整改情况:一是依照程序整改3户贫困户问题,目前其中一户已将重复享受的危房改造资金退缴。其中一户已承诺退出其重复享受所得工业园安置房125平米,待省易地扶贫搬迁系统开放调整时进行清理退出。其中一户承诺退缴重复享受的危房改造资金,但由于其家庭存在一定困难无法一次性退缴到位,承诺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退缴到位,现已按还款计划退缴5000元。二是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某村党总支部书记违反工作纪律,在上级明确传达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得同时享受危房改造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精神的情况下,未予以贯彻落实,现对其予以立案审查。三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复享受政策摸排,依照程序及时整改。经县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县危改办数据对比,暂未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复享受政策情况。
23.2018年3月29日千家峒乡政府信访提出拟将一贫困户上报,取消其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但未执行,2019年6月26日其又收到528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扶贫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入户做好政策宣讲,争取理解和支持,按规定追回多发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扶贫补贴528元。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摸排。在全县扶贫工作会议上对此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工作队对类似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有类似问题要及时上报,并予以纠正整改,经摸排,无其它类似问题。
24.上江圩镇某村驻村工作队2017年漏报2名小孩助学金2000元,松柏乡某社区驻村工作队2018年漏报2名小孩助学金2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县教育局牵头整改,于2019年7月18日对漏发助学金一事进行核查,同时要求联系该村的驻村领导对相关帮扶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开展“回头看”工作。对2017年、2018年教育补助发放工作进行“回头看”摸排工作,共排查出132个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教育补助13.2万元打卡发放到位。
25.某村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有群众举报有受贿行为,于7月13日、23日、25日三次转交江永县纪委监委。
整改情况:江永县纪委监委将此问题线索移交给桃川镇纪委调查核实,于2019年11月13日调查完毕,经调查,未发现某村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有群众举报有受贿行为,线索反映失实,予以信访结案,并安排工作人员对信访人进行回访解释。
26.松柏乡水美村2007年至2013年生态林补偿款的资金使用情况及去向未做具体说明,一组、二组的补偿款没完全落实到户。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实际情况,经确认,因2007年至2010年未要求将集体所有的生态林补偿基金补贴到户,水美村2007年至2010年生态公益林资金,除部分已开支用于救火工作之外,其余汇入松柏瑶族乡村财乡代管中心;2011年至2013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11年至2013年水美村的生态林补贴除预留了约30%的村集体款用于村组集体公益事业或存入松柏瑶族乡政府村财乡代管中心外,其余均已造册直接汇入村民账号中。二是松柏乡水美村对2007-2013年生态补偿款资金使用情况做出说明,列出该资金去向明细及经手人员,已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
27.非扶贫领域问题,桃川镇某村村民不允许其他村民卖水泥(2019年8月9日县纪委监委已移交到扫黑办)。
整改情况:2019年10月19日,县纪委监委、县扫黑办联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不存在涉黑问题,予以信访结案。为进一步抓实涉黑问题监督,坚持优先处置“保护伞”问题线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扫黑办电话,充分利用公布举报电话、微信等手段,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
28.非扶贫领域问题,2016年5月25日,原黄甲岭乡人民政府(2016年已合并到松柏瑶族乡政府)由某干部经手挪用村财经管理站2.12万元,用于垫缴2013至2015年违规发放津补贴(上缴到整治办财政专户),至今未归还。
整改情况:一是由松柏瑶族乡主要负责同志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依据松柏瑶族乡组织对收集整理违规发放的2013-2015年津补贴的名单进行退款,2019年10月29日已将该笔款项归还。二是组织各村(社区)对2013年—2019年的村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清理。三是完善村财管理制度,各村(社区)每月按要求及时召开村监督月例会讨论每月收支情况,并将收支情况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
(二)扶贫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29.农村饮用水管网外露及护管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部分闸阀与水表连接处有曝管现象。如千家峒瑶族乡大溪源村饮水管网。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问题。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2017年以来农村饮水项目进行了摸底排查,细查原因、调查实情、收集群众意见。二是迅速落实整改。分批次整改全县存在管网外露等问题的供水工程,统筹安排整改施工进度,加快千家峒瑶族乡大溪源村饮水管网整改,先后对大溪源村修建了取水池、清水池、入户水表等,并于2019年11月10日完成通水。三是确保稳定供水。对排查出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管网外露、护管不到位、爆管等工程质量问题,做到了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持续稳定供水。
30.上江圩龙田安置点墙面渗水。房内地面下沉;工业园安置点部分路面已经开裂塌陷,13号栋地面下沉等问题。
整改情况:上江圩龙田安置点严格督促中标公司及施工方,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了安置点的地面下沉、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工业园安置点联系原施工单位湖南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完成路面塌陷和房屋下沉问题整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行业部门强化监管责任,加大对全县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检查力度和频率,落实企业或施工方的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31.2017年、2018年实施项目的千家峒瑶族乡大溪源村道路出现开裂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实地核查。于2019年10月底,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所、质监所及相关技术人员,对开裂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道路开裂严重程度,掌握路面开裂原因:该处路基为高回填路段,在路基沉降尚未稳定的情况下先行实施路面建设。二是抓好道路修复。督促施工单位对该处开裂路段进行沥青灌缝修补,并反复确认修复道路达到质量标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三是强化道路监管。“地毯式”复查县内农村公路是否存在类似情况,实行“路长制”,常态化监管道路安全,坚决打击农村道路“豆腐渣”工程。
32.桃川镇路灯未按设计标准(长0.8米x宽0.8米x深1米)施工,85%以上存在基座尺寸不够,基坑太浅,部分基座外露等安全隐患,如六十工村、富隆村。
整改情况:2019年5月,县永明集团组织对桃川镇六十工村、富隆村等村路灯建设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聘请永南设计院制定具体整改图纸。督查施工方严格按照整改图纸执行,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抓紧施工进度,有序推进路灯建设工作,于2019年11月22日完成了所有路灯基座和路灯不亮等问题整改。
33.危改房屋改造后仍然存在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照单整改危改房屋质量问题,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危改房屋质量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房屋渗水原因为楼顶平板与墙砖之间存在小裂缝,雨季时发生微小渗漏现象。针对该问题,2019年10月已安排专人对该房屋完成内外墙修补,并在其楼顶及房屋两侧搭建铁棚,彻底解决渗漏问题。二是在全县范围内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教训,剖析问题根源,一经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抓好整改。
34.源口乡某村村干部以妻子、母亲名义从2013年至2017年分别承建横开河村二组饮水工程、源口省级自然保护局横开河水毁道路护坡建设工程,上述工程未能提供完整的“四议两公开”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立案审查。经调查初核,源口瑶族乡某村村支书违反廉洁纪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承揽三项工程项目,2019年11月4日已对该村村支书涉嫌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二是组织审核查验。组织源口瑶族乡、县扶贫办、统筹办联合对该乡2016年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查验项目现场,暂未发现存在虚报套取工程项目资金及其它相关违纪违法行为。三是规范“四议两公开”。针对全县村级党组织开展“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核查,并将“四议两公开”工作要求列入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规范开展好“四议两公开”相关工作。
35.工程转包,导致质量问题,影响工程进度。2017年11月湖南嘉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环保局的四个污水治理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方不整改,引发中标方与实际施工方邓某因利益纠纷上诉法庭,导致四个项目至今未完工。
整改情况:一是下达督办函。先后多次下达督办函至湖南嘉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务必在11月10日前按质按量完工,并向负责单位申请验收。二是依法依规予以处置。鉴于该公司至今仍未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目前我县已启动法律程序,正在聘请律师,依法中止与其签订的合同,追缴相关资金,待问题解决后再次组织招标。三是吸取经验教训。全面认真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6.相关部门慢作为,导致污水治理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如2017-2018年,江永县实施了36个村污水治理项目,投资总额达1009.76万元。因业主及相关部门慢作为,目前仍有4个项目未完工(2017年实施),14个项目完工未验收(2018年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项目巡查。对未验收的14个村污水治理项目进行巡查,进一步核实目前项目进度,查找存在问题,并就14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有关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二是加紧项目验收。由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县财政局、县统筹办、县扶贫办组成验收小组,于2019年12月16日开始对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在工程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加紧验收进度。
37.追责问责不到位。如瓦扎湾村花山洞至鲤鱼山村道建设项目,2017年年底,整条道路路基建设完成后,由于施工方资金出现问题,项目停工至今。
整改情况: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掌握瓦扎湾村花山洞至鲤鱼山村道建设项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催促施工方完工,确保工程保质保量验收交付。施工单位已于2019年7月进场施工,2019年10月该项目已建设完工。
38.项目立项审定不严谨。如瓦扎湾村古匠湾水库因年久失修坝体渗漏,成为病险水库,列入了2018年度的统筹项目,该项目到2019年3月份仍未开工,但最后县里审定项目时将该项目取消。
整改情况:一是县水利局会同千家峒瑶族乡政府,调查勘测瓦扎湾村古匠湾水库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地勘及设计,并根据实际需要,将该水库维修项目列入2020年度扶贫统筹项目。二是进一步规范全县项目立项审定工作。严格按照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每年度的项目和资金,严厉打击瞒报、虚报、造假的工程项目。
39.农村饮水工程取水点设置不科学,水源不能充分保障。如千家峒大溪源饮水工程建设简单经常堵塞,大宅腹饮水工程取水点水流小。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清理。针对千家峒大溪源饮水工程取水口堵塞的问题,查实原因为枯枝败叶、河沙等堵塞,已进行清理,并明确好管护人员,负责定期清理,保障工程正常运行。二是保障供水。针对大宅腹饮水工程取水点水流小的问题,通过测量已新增一出取水口,新建取水坝、铺设输水管2000米,并已于2019年10月18日完工,目前该工程供水正常。三是全面排查。对全县饮水工程项目关于取水点设置不科学,水源不能充分保障等问题进行排查,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40.农村饮水工程移交给村里后,后期管理跟不上。如千家峒大溪源饮水工程。
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12月5日正式制定并印发《江永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江永政办发〔2019〕14号),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根据管理办法各负其责,确保全县供水工程正常运行。二是由乡镇指导各受益村选取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保障百姓饮水正常。三是针对管护人员保持水厂卫生、水源地保护、水体消毒、维修养护等业务及时组织培训。
41.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小区管理滞后。如工业园安置点周边学校、市场、物业、公交、就业等配套服务跟不上。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于2019年10月完成安置点“五通”项目,即通水、通电、通公路、通电视、通网络;对公共场地实施“五化”工程,即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二是安置点服务配套设施做到了“五有”,即有便民服务中心、有卫生室、有义务制学校、有文化活动场所、有环卫设施。
42.潇浦镇大漠头村路灯规划、安装不合理,间距太大影响照明。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申报纳入县级统筹项目。工业园社区“两委”于2019年10月11日向潇浦镇政府写出报告,申请增加路灯安装,并作为2019年统筹项目上报。因全县2019年的统筹项目已经于年初全部安排完毕,经潇浦镇政府与县统筹办沟通协调,县统筹办拟将工业园社区的增加路灯安装项目优先纳入2020年县级统筹项目。二是汲取教训,统筹项目合理规划。在其他村实施道路亮化项目时,合理规划路灯安装项目,实行逐村整体推进,确保照明效果。
43.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入住率不高。
整改情况:以服务搬迁群众为导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各乡镇、驻村工作队、后盾单位帮扶联系人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进行劝导、督促,于2019年9月底全县11个集中安置点实现了搬迁入住率100%目标。
44.部分合作社“空壳”运行,未发挥应有的效益。如粗石江镇丰园家庭农场等。
整改情况:组织对全县在工商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家庭农场等)进行全面的排查,共掌握56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68家家庭农场的经营情况,组织“空壳”清除行动,共清除“空壳”社85家。其中,粗石江镇丰园家庭农场,因其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未发挥应有的效益,现已清理到位。组织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种植大户、农场主、致富带头人参加省、市、县的集中培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实行信息化名录管理。采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数据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和全国合作社管理系统,加强监测,及时清除“空壳”社。
45.项目闲置。潇浦镇向光村果蔬合作社,2017年4月通过政府采购购买一台36.9万元洗果机,正式安装试机后,因厂房部分拆出(扩建村级服务平台),造成洗果机两年半未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新建厂房。2019年8月潇浦镇向光村在村烤烟房旁建成一个400平方米的厂棚,现已将洗果机搬迁安装到厂棚内。二是完善配套。为进一步发挥洗果机效益,向光村于2019年12月初,把烤烟房的仓库配套建设成1个700立方米的冷库。三是谋划租赁。合作社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将洗果机及冷库打包出租。
46.危房改造存在扩面加层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危改房面积超标情况,及时做好整改工作,组织乡镇管理人员现场复核面积,要求停止施工,向其宣讲政策,争取群众理解。二是各乡镇组织对危房改造扩面改造现象进行自查自纠,严格按政策落实好县内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召集乡镇危改工作人员再次进行政策培训,提升工作业务能力,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47.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填写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县危改“一户一档”资料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验收单、合同、扶贫手册进行完善规范。二是对源口清溪源村危改户等进行个别重点排查整改,并指导完善相关资料。三是加强危改档案管理,严格要求各乡镇危改工作人员审核“一户一档”资料的完整性,做到及时建档,杜绝出现档案不完整的情况。
48.验收单、合同、扶贫手册等资料有填写不完整现象。如江永扶贫开发有限公司与江永县千家峒昌盛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江永瑶家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都无签订日期。
整改情况:2019年10月10日,县扶贫办召集江永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江永县千家峒昌盛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江永瑶家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永县邮政银行等相关负责人,对“借款展期合同”补充签订日期。为进一步规范扶贫资料,县扶贫办及时通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各扶贫工作队,要求相关单位对项目验收单、合同进行规范完整,帮扶责任人走访联系贫困户完善扶贫手册,已于2019年11月25日全部整改到位。
(三)巡视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49.上江圩镇龙田村集中安置点现已完工,项目工程没有验收,针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现场督查,在安置点3户贫困户的房子排查出工程质量问题,还发现安置点道路存在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安置点的房子质量问题,分别进行防水处理、地面硬化、电路调换等整改工作。二是及时整改道路质量问题,于2019年10月组织施工方、监理方开展路面断裂修复工作。三是组织人员对安置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向施工方进行交办,确保贫困户平稳入住集中安置点。
50.“四类人员”清理不彻底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扶贫办牵头对各乡镇“四类人员”再次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清理整改,经核实符合保留条件的贫困户,依照程序予以保留,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清理。
51.农业委存在未按国库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没有将工程款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该工程涉嫌转包,拆包等问题,对直接负责人未做任何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该项目工程进行核实调查,核查工程是否涉嫌转包、拆包等问题情况,形成了书面说明材料。二是及时追缴多付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原县农业委)于2018年5月18日及时追缴了项目款。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原县农业委)对分管财务人员和财务报账人员进行约谈,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严格财务纪律,规范财务报账审批程序,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52.经查实,该项目无“四议两公开”记录,白马村办公楼白条支付工程款,5万元没有完税。
整改情况:一是白马村委会对白马村办公楼白条支付工程款以及该项目无四议两公开记录的情况进行了公开说明,并对白马村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经复查确认,于2019年7月17日将5万元未完税工程款补开工程发票,做好工程款完税入账处理。三是进一步规范全县工程款管理,针对报销票据无清单、白条列支、发票真伪、变通列支等问题进行全面审核,一经发现限期整改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
下一阶段,突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眼长远、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反复,持续推动全县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1.抓好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领导能力提升、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本民生改善的过程。
2.抓好成果巩固,总结经验做法。强化督查督办,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重点监察、随机检查和专项督查、巡察常态化等措施,持续加压驱动,扎实推动整改巩固。对问题“反弹”的单位或个人,坚持“零容忍”严肃追责,促动真整真改,巩固整改成效。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形成的经验,对好的做法、好的举措、好的经验推而广之。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3.抓好制度建设,建好长效机制。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坚持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标本兼治,延伸整改成果,科学制定完善一批务实、管用、有效的长效规章制度,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体系,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更好地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切实改出制度新水平、改出反腐新高度、改出作风新气象、改出政治新生态。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5723321;邮政信箱:江永县行政中心县委整改办;电子邮箱:jyxwbzds@163.com。
中共江永县委
2020年4月3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