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某单位的一位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但处分决定后,并没有及时调低工资档次。这明显是不符合纪律处分相关要求的。”近日,江永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在专项检查后说。
为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江永县纪委监委规范执行纪律处分的工作程序,坚持及时送达、坚持公开宣布、坚持跟踪问效,防止纪律处分“打折扣”“打白条”。
坚持及时送达。为充分听取被处分人的意见和建议,保障被处分人的申诉权利,按规定程序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至被处分人手中,对处分决定执行涉及的影响期限、工资调整、年度考核以及奖金等相关情况进行逐一告知,并结合案件性质做好纪律宣贯、政策解释、思想教育工作,最后经被处分人签字确认完成送达工作。
坚持公开宣布。在处分决定作出后一个月内向被处分人所在支部全体党员及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由县纪委副书记或纪委常委负责到会向被处分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宣布。坚持把纪律处分宣布同廉洁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被处分人在党委(党组)会议或支部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剖析原因、表明态度,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结合被处分人案例讲一堂廉洁微党课,真正将其从“一张纸”变成“一堂课”,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坚持跟踪问效。每一个处分决定除了主送被处分人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外,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抄送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县纪委监委干部教育监督室安排专人督促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被处分人员涉及入档、工资调整、年度考核等情况抓好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完成后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时向县纪委报送处分决定执行落实情况报告。县纪委不定期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压实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有关组织人事部门等在处分决定执行中应承担的责任,确保所有处分决定在规定时限内执行到位,执行有效。今年来,开展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1次,督促6名党员干部的处分文件及时放入个人档案,纠正2名受处分人员的违规发放工资,1名受处分人员在规定范围内宣传处分决定,纪律处分执行百分之百到位。
“处分决定执行是纪律执行的‘关键一环’,是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坚决避免重审查、轻执行,必须程序完整、措施落实。只有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才能让人对纪律心存敬畏,才能真正让人感受到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江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江永县纪委监委 周文)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