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新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股室14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分别是: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下辖1个正股级事业单位,新田县反腐倡廉信息中心(非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部门所属的内设机构以及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入了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1195.8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39.96万元,增长13.25%,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实有在岗在编人员较去年增加13人,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04.15万元,办公经费增加24.6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9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5.8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9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8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5.8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39.96万元,增长13.25%,主要是因为实有在岗在编人员较去年增加13人,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04.15万元,办公经费增加24.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5.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增加139.96万元,增长13.25%,主要是因为实有在岗在编人员较去年增加13人,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04.15万元,办公经费增加24.6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5.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5.8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9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有在岗在编人员较去年增加13人,年度执行中追加的资金和新增事项追加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2.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523.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7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8万元,支出决算为4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5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1.17%,与上年相比减少12.98万元,减少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际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约9.73万元,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的87.65%,在年末支付时,由于银行业务量大、支付网络拥堵,导致跨年支付,推迟到2020年1月支付报账。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决算实际支出为2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满足日常公务、办案需求,增加执法执勤用车1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占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51万元,占9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个、来宾260人次,主要是省、市领导来新调研、检查各项工作公务用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3万元,中共新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本级为满足日常公务、办案需求,增加执法执勤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汽油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5.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6.87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实有在岗在编人员较去年增加13人,年度执行中追加的资金和新增事项追加资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情况:2019年会议费决算数4.5万,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16万,减幅70%。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9年培训费决算数76万,较上一年增加58万,增幅40%,主要是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办全体干部职工一百余人赴浙江大学参加为期7天的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软实力,丰富理论素养;同时开展“纪检讲坛” 培训等,提升业务素质。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5万元,用于召开纪委全会,人数约1093人次,主要包含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等内容;拟召开半年工作调度会等会议,人数130人次,主要总结上半年工作成绩,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开支培训费76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办全体干部职工一百余人赴浙江大学参加为期7天的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软实力,丰富理论素养;同时开展“纪检讲坛” 培训等,提升业务素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网络租赁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刘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