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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20-12-01 10:44: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刘桂芳阅读更多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协调落实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部室14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县纪委监委派驻13个纪检监察组。下辖1个正股级事业单位,新田县反腐倡廉信息中心(非独立核算)。

  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中共新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 年部门预算即我单位本级预算。我单位 2020 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 21、22、23、24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委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28.3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28.3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计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9.3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9.32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增加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28.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5.17万元,较去年增加29.3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13.15万元。较去年增加20万元,总支出较去年共增加49.37万元。主要实有在职人员较去年增加12人,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和工作经费、办案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8.3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8.3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8.3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9.37万元,增长4.5%。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增加10万元,主要是为满足日常公务、办案需求,增加执法执勤用车3辆,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 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0万元,拟召开纪委全会,人数约1310人次,主要包含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等内容;拟召开半年工作调度会等会议,人数130人次,主要总结上半年工作成绩,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培训费预算16.7万元,拟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纪检讲坛等培训,人数130人次,主要内容为对纪检监察队伍进行专题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4、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6月,共有公务用车6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 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2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8、批复时间

  2020年度本部门预算经新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复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财政部门批复时间为2020年6月8日。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刘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