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小钱还要退呀!你们真是太‘过硬’了。”这是东安县井头圩镇云凤村村民文红军在田里擦去手上的泥巴从站在田埂上的镇国土所所长廖锃手上接过的“农村个人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退还10元钱的一幕。
6月23日,井头圩镇党委接到县委第二巡察组“你单位存在违规收取办理建房手续费…”责令镇国土所立行立改。镇国土所所长廖锃冒着烈日,用三天时间跑遍了乡镇23个村154户,将近三年来违规收取的1540元“农村个人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一一退还给建房户。接到退款的石板铺村民蒋仁元说:“县委巡察真的好有效果!这样的小钱都不放过,以后不用担心乱收费了!”
为充分彰显巡察监督震慑力,让整改实效看得见、摸得着,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该镇以来,紧扣“三个聚焦”的政治原则,把立行立改、边巡边改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巡察组通过召开动员会、张贴巡察公告、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途径扩大巡察工作知晓率,拓宽问题反映和线索收集渠道。对进驻巡察期间发现的能及时、妥善解决的问题,及时交办督促被巡察单位马上“改”立刻“行”,全面提升巡察监督工作质效,通过“听、谈、访、查、改”5字法,多渠道查找和发现问题,实现查找被巡察单位问题无死角、无盲区。
截止目前,东安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井头圩镇党委发出“立行立改”等交办单3件,督促立行立改问题6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真正做到了出实招、见实效,凸显了巡察工作的“探照灯”“显微镜”作用。(曾巧月 秦林江)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