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感到在村民中抬不起头…………现在组织没有‘放弃’我,还回访帮助,帮我解开心结。”该县横塘镇一村主任桑某某因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履职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接受东安县纪委县监委的回访后说出了心声,“回访体现了组织对我的关爱,我一定放下思想包袱,化压力为动力,为今年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更加努力做好村里的工作。”近日,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出台《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试行)》,该县纪委监委积极落实回访教育工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开展对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关爱回访工作,组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对近期受党纪政务处分近90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集中回访,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了组织的关爱和温暖,重新找回了干好工作的信心。
“严格执纪,查处问题只是手段,让他们改过自新才是目的。回访教育,不仅仅是为了了解纪律处分的执行情况,更是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让他们更好地改正错误、重新做人。”东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回访教育过程中,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的个人表现等,因人施教、对症下药。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要用回访教育的“加法”为受处分干部做思想上的“减法”,帮助他们正确认识错误、放下包袱,让他们既感受到纪法约束的硬度,又感受到组织关爱的温度。(东安县纪委监委 王程博 刘鑫林)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