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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9-30 09:57:00来源: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编辑:刘桂芳阅读更多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县纪委监委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县纪委监委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县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在县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纪律检查委员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4)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4)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5)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6)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

  委机关内设13个内设机构。内设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下属事业单位有:“互联网+监督”平台与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县纪委监委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 公开表格附后〉

   /uploadfile/2020/1209/20201209100108600.xls

  第三部分  县纪委监委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总收入1663.89万元,比上年29.21%。年初结转和结余198万元,2019年总支出1861.89万元,比上年增长44.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反腐力度加大,业务量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166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3.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1861.89万元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1.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663.89万元,比上年增加29.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3.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8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861.89万元,比上年增加44.4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7.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58万元,农林水支出1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61.89万元,比上年增加57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反腐力度加大,业务量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7.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9.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06%,卫生健康支出35.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91%,农林水支出12.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66%,住房保障支出52.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2.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1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662.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52.62万元增加1.56%;项目支出决算数643.68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终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29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9.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916.87万元,占基本支出70.96%,日常公用经费37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0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90.9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万元,完成预算的83.69%,与上年相比减少19.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1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155批次,155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委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委201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23万元,比2018年增加173.98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委改革,在厉行节约的精神指导下,人员增加,开支略增。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江华县2019年度县纪委监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我单位部门整 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属全额拨款单位,机关人员编制103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93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目前委机关实有在职人员81人:行政编人员71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编人员6人;退休人员18人。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3台,实有执法执勤车3台(车牌:湘M5JW01、湘M5JW06、湘MGN569)。

  (2)委机关内设13个内设机构。内设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下属事业单位有:“互联网+监督”平台与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3)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县纪委2019年收到财政资金166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94.1万元,项目支出569.79万元;2019年全年实际支出1861.89万元;上年结余财政资金189 万元。本年财政结余为零元,实现零结转。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19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96 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81人/编制103人*100%=78.64%,得5 分;“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53000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53300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53300]×100%=-0.08%。

  2.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100%:上年结转198万元+年初预算1663.89万元-年末结余0元)/(上年结转198万元+年初预算1663.89万元×100%=100%,得5分;预算控制率=0得5分;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得5分,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得5分。

  3.预算管理得36 分。其中:①公用经费控制率103%,扣2分,得6分;②“三公经费”的控制率90.93%,得7分;③政府采购执行率105%,扣2 分, 得 4分;④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⑤资金使用合规性得6分,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⑥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得5分,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公开预决算信息。

  4.职责履行得8分:2019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5.履职效益得22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10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行政效能得6分: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6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秀。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1.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受理群众举报 185 件,全县立案 166 件,同比上升 9%,其中查处科级干部 12 人,一般国家公职人员 56 人,其他人员 98 人。由市纪委监委指定,我县查办了一起留置案。中纪委、省纪委下转越级访 40 件,较去年同期下降 17%。建立留置看护队伍,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审查调查“双安全”“零事故”。2.织密监督网络强化不能腐。推进协作区和廉洁区县建设,完善村务公开及村务监督月例会;为 3 名被诽谤、诬告干部正名,激发干部敢担当善作为;邀请 8 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察员;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办法;落实巡察工作规划,进一步发挥“四项监督”作用。3.加强教育引领强化不想腐。积极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先后邀请省、市纪委领导上专题廉政党课、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当好贤内助、传承好家风”等活动,开展“一法两条例”宣传教育,引导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完成 7 处廉政示范基地建设,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稿件 431 篇,全县廉政文化氛围日益浓厚。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立案 128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26 人,追缴资金 333 万元,退还群众资金 150 万元;对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线索“见底清零”。

  (三)加强内部控制。我单位历来重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18年我们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对各项资金的管理、经费收支审批等均作了明确规定,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各项经费支出实行限额把关、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分管财务并一支笔签批财务单据。

  (四)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3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7万元,公务接待费15.5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32.12万元,实现只减不增。

  五、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欠缺,对财务管理知识尚欠缺,规范单位财务行为能力需加强。

  (二)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二)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精准性,人员经费预算足额编制,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公用经费。

  来源: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刘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