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永县积极探索“纪巡联动”机制,强化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相互沟通、协调联动,促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机结合、优势互补,不断提升巡察工作效能。
巡察前联动,统筹协调有力有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巡察单位名单,县委巡察机构在每轮巡察进驻前,充分听取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情况通报,列出日常监督发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前梳理排查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线索,以及需要重点关注的情况,实现信息互通,进一步提高巡察针对性、实效性;同时,每轮巡察抽调业务精湛的纪检监察干部加入巡察组,提升巡察组发现问题能力,增强问题线索处置专业性,促进巡察工作高效开展。
巡察中联动,线索办理快查快结。在每轮巡察期间,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建立畅通渠道,做到信息互通、协作配合,就重要政策适用、重点问题线索办理等方面进行积极会商研判。县委巡察机构将巡察发现的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程序迅速移交县纪委监委案管部门,县纪委监委按照优先处置原则,组织精干力量,立收立查,两者紧密联系、无缝对接,形成“同频共振”的监督效果,切实增强了监督实效,强化了警示震慑效应。
巡察后联动,问题整改落实落细。在每轮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机构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及时将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抄送县纪委监委,由县纪委监委安排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强化日常监督,细化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县委巡察办,变“单线作战”为“协同作战”,提升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2020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三轮县委巡察,完成巡察单位党组织26个、延伸巡察村(社区)58个,全县巡察全覆盖进度达93.76%,处置巡察移交线索22条、处理处分13人。(江永县纪委监委 田海忠)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