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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东安县委员会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5-08 16:18:3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吕艳芳阅读更多

  中共东安县委员会

  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6日至8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东安县委进行了巡察。11月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东安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站位抓整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情况后,县委、县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和症结,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委常委任副组长,牵头县级领导、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按照“3221”工作思路〔即“开好三个大会”:县委召开对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常委会议(12月6日)、东安县2020年营商环境测评大会(12月)、2020年营商环境工作警示大会(2021年元月19日);“搞好两个活动”:东安县2020年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活动和东安县营商环境问卷调查活动;“开展两项工作”:开展东安县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征求意见活动和拍摄营商环境暗访专题片;“处理一批典型”:根据省委巡视组工作建议和“好差评”测评结果,对所发现问题的责任单位和“差评单位”及部门直接通报一批、处理一批、处分一批、移送一批〕立行整改,通过各项具体举措,将全县上下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以高质量整改,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二)务求实效,从严从实抓整改。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落实工作建议相结合,及时将问题反馈到各有关部门,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按照通报问题的单位和事项件件有交待的原则,对巡察反馈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相结合,明确责任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以巡察问题整改倒逼干部作风转变和责任落实,促进整改工作立竿见效。

  (三)强化督查,务实担当抓整改。紧密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完善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建立督促机制,做到每周一汇总,半月一调度,定期组织督查,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实到位,彰显成效。各牵头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部署要求,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严抓实抓细,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督促检查和指导,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市委第六巡察组从履行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力;落实中央政策不到位,政府优化服务力度不足;营商环境不优,行政执法不规范等三个方面指出了我县营商环境存在26个问题,截止2021年3月底,已整改落实到位24个,剩余2个问题仍在整改中。巡察整改期间共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33人。

  (一)履行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力方面的问题

  1.招商引资效果不理想。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完善招商引资方案,加强全县已规划的十一大产业链的招商引资,重点引进十一大产业链的龙头企业,以点带面,不断强链、补链、延链。2020年1-11月份,全县共引进十一大产业链项目28个,总投资63.16亿元,其中引进500强企业项目2个,总投资11亿元。

  2.全县“大园区”意识不强。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搭建沟通互动平台。东安经济开发区建立了园区企业良性互动平台,将相关部门的责任人拉入园区企业服务微信群,畅通了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渠道。二是建立企业档案。经开区管委会对园区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深入企业搜集完善该企业从进驻到投产全过程所有的资料,到目前已基本完成60家园区企业“一企一档”工作,完善了园区入驻企业的基本资料。三是加强企业服务。成立东安经济开发区全程代办服务中心和东安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全程服务于企业。四是美化园区环境。经开区管委会成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业园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着力推进园区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形成了常态化管理格局。

  3.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东安经济开发区积极搭建沟通互动平台。建立了园区企业良性互动平台,便于服务部门及时向企业发布预警信息和获取企业的服务需求。二是国网东安供电公司全力补齐短板。⑴确定东安县目标网架,将园区用电的项目列入优先电网建设序列,满足园区企业后续用电需求。⑵每月对园区企业及用户进行了走访,帮助园区企业开展用电设备免费体检。⑶每天安排专人对工业园内施工现场及电力线路进行两次巡视,防止施工外力破坏。⑷园区企业变压器移交供电公司维护,供电公司免费开户,提升设备运行水平和供电质量。⑸积极努力提升园区服务质量。建立园区“一对一”联络机制,解决园区内转供户16家,答复园区企业用电咨询26次。三是县城管局全力优化服务。自来水公司再次对园区的所有企业的用水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精准施策,保证正常用水。自来水公司开通了24小时服务热线,对用户的“来电、来访、来信”及时办理,沿用疫情期间推出的“欠费不停水”措施,保障企业正常供水。

  4.违规使用土地。

  整改进度:未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鉴于云生竹业等6家企业情况复杂,所涉及的土地牵涉到法院查封、银行抵押等问题,已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成立专门的处置班子,按一案一策出台专门的处置方案,抓紧时间进行整改。(2)县商务局已落实相关整改任务,对今后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中涉及用地的,严格按照政策给予把关。(3)县司法局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找出问题原因,纠正违规。进一步加强政府招商合同审查,完善合同审查制度。

  5.企业违约仍享受奖补政策。

  整改进度:未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东安经济开发区正在抓紧整改。一是建立健全联合审查机制。对于以后招商引资入园的项目合同政策兑现必须进行联合审查。二是明确联合审查要求。联合审查小组四个成员单位派出专职固定人员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逐条逐款审查,确保所有项目甲乙双方切实按合同要求执行。三是明确联合审查任务。对园区所有享受政策的项目进行筛查,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要求。(2)县商务局正在抓紧整改。积极配合东安经济开发区参与招商项目履行兑现审查,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合同履约兑现。(3)县财政局正在抓紧整改。针对云生竹业的扶贫小额贷款分红资金,成立了专班人员,联合县扶贫办一起开展整改,力争早日追回。(4)县司法局正在抓紧整改。一是严格依法按照招商引资合同进行履约审查。二是加强对无法履约的招商引资合同的管理。

  6.对全省开展人防系统行业整治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已将东安县第四小学(东安县舜德学校)等5个财政投资的项目欠缴的200.000562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拨付至东安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县人防办窗口对5个项目分别开具了《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二)落实中央政策不到位,政府优化服务力度不足问题

  1.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落实不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时调整办公场地,增设公安、水、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办事窗口;⑵民政局等9个县直单位已设立(或加挂牌)行政审批股,同意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单位在县政务中心成立综合窗口,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各单位的相关办件。⑶要求县发改局等11个单位的506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确保办事流程全程电子监察。

  2.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设备形同虚设。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方面。一是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召开工作会议,要求人社局、科工局等单位将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事项纳入到政务中心办事大厅,配备“六稳”“六保”政策兑现窗口。二是对出现故障的排队取号机请专业人员进行及时维修,并已投入使用。(2)县科工局方面。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实行“五包一”工作责任制,负责企业复工复产前后的疫情宣传、监测、排查、预警、物资保障、信息报送。“复工复产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第17条和第18条,在疫情期间以上两条政策,我县无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3)县人社局方面。一是增强窗口工作责任感,提升窗口服务意识;二是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熟知各项业务办理流程;三是对办事不力,相互推诿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3.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制定2020年东安县政务服务“审批提速”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审批事项办理。

  4.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不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对前期我县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精细梳理并及时整改,已完成省定210件办理事项,与全市保持同步。

  5.职能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一是完善“一单两库”。做到监管对象“应纳尽纳”,已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三是统一编制抽查事项和计划。四是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督查。五是提高抽查检查的精准性和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六是做好随机抽查的后续处置工作。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七是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县应急管理局方面。制定了《东安县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东应急〔2019〕20号)和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所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公开。(3)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方面。2020年7月28日,对检查时指出的4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网上公示;12月7日,对1-6月份“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名单进行了网上公示。(4)县住建局方面。制定了《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抽查方案随机抽取了8名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5个项目进行检查,12月17日已全部完成检查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进行了公示。

  6.虚报瞒报数据资料。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⑴因与市里统计方法不同导致满意度数据不一致,现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县级在公布五率一度数据时,严格按照市级平台公布的数据为准。⑵2019年3月份东安县满意度为0%的问题,现县12345热线办公室已整改到位。

  7.违规提高标准收取测绘费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县自然资源局方面。一是对国土测绘队全体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国土测绘队按规定进行了违规测绘费用的清退,相关人员不愿意认领的金额,已于2020年12月29日打入东安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账户。三是补齐了工作台账和服务协议。四是出台了《国土测绘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办法》等相关制度。(2)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方面。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办理房屋面积预测业务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签订了委托服务协议和建立了相关台账资料。

  8.自立项目收取押金(保证金)替代颁发渣土处置核准文件。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⑴对2016年以来的渣土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已经全部清退。⑵加强法制教育,进一步学习渣土执法和其他执法程序、文案制作。

  9.项目推进不力,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东安经济开发区方面。一是调整了指挥部班子,解决了前期许多遗留问题及征地拆迁的矛盾纠纷,施工得以顺利进行。二是加快了工程建设进度。三是尽快落实项目后期试运行相关工作。(2)宝田路项目指挥部方面。一是通过加快项目扫尾进度,宝田路已于2020年8月20日全面完工并全线通车。二是在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超出原审批预算,经省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的专库论证,新增75米桥梁与桩基溶洞处理均与在建工程结构紧密相连,经项目原审批、核准部门同意后,可以不进行招标。2020年12月30日东安县发改局出具了《关于宝田路建设工程变更部分不再招标的批复》。

  (三)营商环境不优,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

  1.行政执法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县司法局方面。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培训力度。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全力做好2020年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四是及时整改与通报。(2)县城管局方面。一是关于在占道经营执法时未对所有暂扣物品开具《先行登记保存单》的问题,已责令执法大队将处罚告知一并记入处罚资料,并形成制度。二是关于办理行政执法案超时长的问题,已按规定进行结案处理,将相关人员的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处理。三是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不及时上缴的问题,现已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安排固定的专业人员负责财务工作。四是关于执法案卷遗失的问题,已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责令相关人员在局党组会上作出检讨。五是关于无现场勘验资料的问题,县城管局将在今后加强执法培训,完善执法程序,确保执法档案完整。六是关于运用处罚条款不符的问题,通过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并将执法培训制度化。七是关于行政处罚随意性大的问题。经对经办当事人进行全面调查了解,主要原因现已调查清楚。针对井头圩镇祥瑞液化气有限公司多次向冷水滩区章某等人提供燃气的问题,已经处罚到位。

  2.行政处罚不到位,违规补办施工许可证。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⑴三个项目基本情况。①项目概况。东安工业园135工程、盈凯包装公司厂房和中民筑友厂房3个项目是县委、县政府重点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县人民政府与三个项目签订了投资合同书,享受东安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②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原因。东安工业园135工程等3个项目开工后,县质安监站积极加强了监管服务,在开工的同时提前介入,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可控,因3个项目土地报批手续时间过长,导致县住建局无法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经积极向省市申报,在3个项目土地手续到位时,县住建局按照“一次性盖章汇”等相关招商引资政策办理了施工许可证。③未进行处罚的原因。一是三个项目土地情况复杂,土地报批手续时间过长,主要责任不在企业。2018年9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对135项目未及时办理报建手续免予行政处罚。二是三个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是根据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一次性盖章汇”要求办理的。三是三个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提前介入,质量安全可控。为加大对招商引资入园企业的帮扶力度,县住建局在补办上述3个工业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时,未进行处罚。⑵下一步,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开工项目的帮扶工作和监管执法工作力度,确保工业园区在建工业项目质量安全可控,手续合法齐全。

  3.行政审批程序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该项审批适用程序不够准确,已对当事人胡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已完善渣土审批流程。

  4.行政审批程序不规范,管理混乱。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⑴关于“许可证办证时间长”的问题,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执行。烟花爆竹(零售)换发证工作一律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做到1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办结。⑵关于“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县应急管理局严格遵循办证流程进行办理。

  5.人防办执法程序不到位,处罚随意。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⑴县人防办已经按要求补全了2019年至今所有追缴易地建设费和行政处罚的审批表、告知书、调查笔录等执法文书。⑵县人防办已要求崇德学府一期项目建设单位补交了所欠罚款。

  6.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导致相关企业环评手续无法办理,影响企业正常建设生产,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选择性处罚。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1)东安经济开发区方面。截止11月30日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具备了通水时运行的条件。(2)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方面。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积极且多次与省厅、市局汇报沟通,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认可〈东安经济开发区(白牙市片区)依托东安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评估报告〉的证明》,认可东安经济开发区(白牙片区)污水现阶段依托东安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是可行的。2020年10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对园区内以上8家企业进行了告知承诺制审批,并依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7.执法案件办结时间长,档案管理混乱。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对土地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⑵指定专人负责土地执法档案管理,并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对之前所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部清理梳理补漏查缺。⑶出台了《东安县自然资源执法大队执法办案奖惩规定(试行)》。

  8.执法案卷材料缺失。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⑴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对土地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⑵指定专人负责规划执法档案管理,并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对之前所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部清理梳理补漏查缺。⑶出台了《执法巡察机制(规定试行)》《执法程序机制(规定试行)》和《东安县自然资源执法大队执法办案奖惩规定(试行)》。

  9.违规下达行政处罚任务。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县城管局已于11月18日对执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执法大队已经将该项规定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范畴。

  10.越权审批收费项目标准。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⑴关于疾控中心收取中小学新生结核病筛查费的问题。因我县实际情况,此项工作当年未开展,也未收取任何费用,之后县发改局也没有审批。⑵关于县人社局收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费问题。该项收费县发改局已停止审批。县发改局对价费审批全面清理,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规范收费审批行为,杜绝此类收费审批。

  11.县城管局执法体制改革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2021年2月20日,县委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安县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3月18日,县委编委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县委、县政府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衡量优化营商环境政治忠诚度、政策执行力和工作实效性的重要标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治自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以及优化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原因。三要逐条对账跟踪问效,做到问题整改“不悬空”“全见底”,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强化整改措施,务求取得实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跟踪督查,加快进度,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在规定期限内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好整改任务,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全县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

  (三)狠抓政策落实,增强政府公信力。持续抓好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千方百计助推当地企业做大做强; 优化完善资金奖补联合审查机制,简化流程,限定申报和定时拨付奖补,强化涉企政策“刚性兑现”,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四)规范行政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改革,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培训和“三项制度”落实的督查及案卷评查,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行为,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县将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倒查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对整改中的有效举措,要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长期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对管理不到位、监管有疏漏的,抓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堵住漏洞,形成常管长严的长效机制。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6-4211083;电子邮箱:daxcb4211083@163.com。

  中共东安县委

  2021年4月1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