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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0-01 15:50: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吕艳芳阅读更多

  日前,祁阳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继聘违纪违法案。2005年以来,张继聘在担任县公安局民生路派出所所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对李高山、李远山、李刚、周湘祁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不仅不进行查处打击,反而与上述犯罪分子为伍,长期保持不正当经济往来,并多次利用职务影响力纵容、包庇周湘祁、李刚、李高山、李远山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除此以外,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张继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县公安局原副科级侦察员李高山违纪违法案。李高山利用职务便利以及与时任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唐建平系同届校友关系的影响力,多次对以其弟弟李远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包庇纵容,致使该涉黑组织不断坐大成势,同时李高山还涉嫌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其他违法犯罪。李高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正科级侦察员杨琳违纪案。杨琳在2011年至2018年间,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李远山的方大公司并兼职取酬,通过借款给方大公司赚取高额利息共计90余万元。杨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祁阳县纪委监委)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