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商会,专题研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市检察院汇报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021年,市检察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高位推动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制度管理促进各项检察职能规范运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抓好突出问题落实整改,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为永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检察院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态度是旗帜鲜明的、措施是明确具体的、成效是显而易见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通报了2021年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挺纪在前、扛责在肩、风险在胸、光明在前,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和协助下,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推动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以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回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市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对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协助落实主体责任等工作表示感谢、理解、认同和服从,对下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表态和要求。
为加强与市检察院党组的工作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出台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从参加(列席)会议、日常监督情况通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审查调查和纪律处分工作协调、协助推进巡察工作等五个方面的体制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督促主体责任全方位落实,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唐三伏)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