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完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效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决定在全市社会各界公开聘请市纪委第五届党风监督员和市监委第六届特约监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党风监督员选聘条件: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年满18周岁,在永州市居住;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热爱党风监督员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年龄适当、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党风监督员工作。
(二)特约监察员选聘条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准确把握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四个意识”牢,“四个自信”强,落实“两个维护”坚决,能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较强的工作能力,在自己工作的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热爱特约监察员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身体健康,受聘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参加特约监察员工作的时间和精力,系常居永州市的中国公民。
二、工作职责
(一)党风监督员的职责:对纪检监察机关出台重要政策、起草重要文件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了解反映党政机关(含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含国家公职人员)遵守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办理市纪委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特约监察员的职责:对全市监察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为市监察委员会的重要工作安排、起草的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市监察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工作调研、监督检查、作风暗访、信访接待、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等活动;针对所在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风政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或单位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反映、转递涉及监察干部的舆情、信访举报、申诉和问题线索;反映人民群众对监察机关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反映有关行业、领域廉洁从政、从业情况;宣传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情况,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廉政宣传教育、舆情引导工作;办理市监察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选聘名额
市党风监督员和特约监察员各20名。
四、选聘方式
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个人报名可下载并填写《永州市党风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申请表(推荐表)》,携带有效证件到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名。单位推荐者应填写《永州市党风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申请表(推荐表)》并加盖印章,寄送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正式聘任者,将由市纪委监委颁发聘任证书,原聘任党风廉政监督员、特约监察员自动解聘。
五、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1日至2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阳玉言,0746—8358030
附件:永州市党风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申请表(推荐表)/uploadfile/2022/0217/20220217100307349.docx
中共永州市纪委
永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刘桂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