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宁远县纪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26 17:17: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吕艳芳阅读更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7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宁远县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宁远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宁远县纪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扛牢政治担当。自觉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先后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调度会等会议6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为做好整改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聚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到抓好巡视巡察整改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直接检验。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委机关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协调督导落实,形成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委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印发《市委第七巡察组提级巡察宁远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措施、明确步骤、细化责任、设定时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常态化深入各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调度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建立落实“每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工作机制,工作专班每周梳理更新进展情况,每半月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高效、走深走实。四是深化成果运用。紧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四风”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时,坚持边改边建边治,深入查改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制度问题,着力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一体发力、同向发力。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蒋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扣紧责任链条,引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贯彻落实到位;通过实地调研、专题研究、常态调度等方式,全周期全方位全链条深度参与,对巡察整改中的重点难点深入谋划研究,带头抓具体、抓到底,直接领办“服务大局意识还不够强”“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不够到位”问题,具体督办“审核整改报告不及时”“警示教育效果不佳,‘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灯下黑’思想尚未根除”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按时有序推进,助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截至目前,市委提级巡察组反馈的1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3件,已办结3件,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1件,已办结1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关于政治监督首责意识不强。

  问题1:服务大局意识还不够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精神领会不深透、把握不精准,缺乏过硬举措。

  整改情况: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先后9次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集中整治、主题监督等最新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务实可行工作措施,精准把握工作重点。2025年1-6月线索处置数量261件。2024年以来,“洞庭清波”专项治理查处环保领域案件7 件,其中自主办案2件,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题2:对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不够到位。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有力,个别单位问题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严肃查处县发改局唐某、刘某、乐某、龙某等人违纪违法问题,分别给予开除党籍、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持续释放管党治党强烈信号。针对县水务集团下属污水公司经理邓某中餐饮酒和酒驾问题,对其进行免职处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对县水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和纪委书记均给予调离岗位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总经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市委、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常委会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等制度规定,协助县委制定实施《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八项机制”》。督促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促治,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3项。在全县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本地警示教育片《亮剑2024》《酒殇》30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2.1万余人次。严格落实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以来,分层分级对“一把手”谈心谈话350余人次,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问题3:部分单位落实“查处、整改、治理”一体推进理念不到位。

  整改情况:督促县住建局聚焦公租房转租转借和改变房屋结构、欠缴租金和空置、配租审核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项。2025年清退腾退房屋56套,收回租金282万元。户均轮候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督促县医保局聚焦沟通协调不畅、工作联动不足、医保基金监管效果不佳、管理盲区等突出问题完善规章制度4项。2025年共查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5起,追缴违规金额234.88万元,其中医保基金186.62万元;督促县市监局聚焦食品生产、餐饮、流通、抽检、处罚等重点环节监管漏洞,修改完善规章制度4项;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宁远分局聚焦日常巡查、环境质量监管等方面短板不足,细化制定规章制度3项,切实从制度上防范化解廉洁风险。

  (二)反馈问题:关于做深做实日常监督有差距。

  问题4:落实巡察整改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提级巡察以及县委巡察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切实把准巡察整改要求。2024年11月29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文件精神。2025年5月29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关于推进新时代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同时,要求全县184个党组织原文传达学习《责任追究办法》,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严格落实《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协作工作流程》,明确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联系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任成员。2025年5月22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市委第十巡察组提级巡察反馈问题和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监督工作。主动与组织、巡察、宣传等部门沟通,先后沟通和会商研究县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3次,凝聚工作合力。加强与县委巡察机构的会商沟通,推动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快办快结。

  问题5:审核整改报告不及时。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召开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机动式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相关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纪委监委会同组织、宣传等监督主体部门,对每轮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开展联审联查,共审查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个。适时开展巡察整改监督“回头看”,对舜陵街道、湾井镇、县供销联社、县人社局等4个单位巡察整改不力问题予以通报。

  问题6:日常监督力度不够,自主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有欠缺。

  整改情况:积极争取县委支持,2025年县纪委监委机关增加事业编制8名。县纪委监委统筹4个纪检监察片区力量,通过“室组”“室组地”“组组”“组地”等方式开展交叉监督、联合办案,办理案件83件,着力破解人员力量不足和不敢、不愿监督等问题。2025年以来共办理问题线索261件,立案297件。加大对企事业纪(工)委案件查办督导力度,健全落实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评价机制,2025年以来,加强对各单位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情况的跟踪督导,下发案管统计分析2期。对办案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的10名承办人员予以约谈提醒;对长期工作表现一般,且所在单位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突出的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内办案工作考核,该调整的一律予以调整,已调整县水务集团纪委书记。

  问题7:警示教育效果不佳,“四风”问题多发频发。

  整改情况: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落实“六抓六严”工作举措。制定出台《宁远县党员干部违规饮酒“十禁令”》,推动党员干部遵纪守法。2025年3月10日、6月4日分别在全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反“四风”问题、违规饮酒及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县纪委监委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飓风行动”。2025年以来,开展酒驾醉驾执法检查行动176次,全县酒驾醉驾违法人数同比下降31%,其中涉案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同比下降30.65%。2025年3月开展集中整治以来,查处公职人员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等违规吃喝问题24人,立案19人,已处分14人,其余正在依规依纪处置。督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县接待服务中心对标对表中央、省、市相关制度规定,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省“互联网+监督”系统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刚性落实县、乡两级的公务接待食宿费用由接待对象自理等相关要求。2025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件,处理处分80人。

  问题8:工作纪律抓得不够牢。

  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县委作风办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2025年已深入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开展督查100余次,问责违反工作纪律、作风建设要求40人次。

  (三)反馈问题: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足。

  问题9:初信初访化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结合日常督查情况,于3月底对因初信初访化解不力引发重复访和越级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责令相关承办部门立即整改。强化举一反三,完善“台账化”登记、“销号式”闭环管理机制,从源头推动初信初访化解和办理质效提升。2025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91件,已处置91件,已办结47件,按办结时间规定计算,办结率为85.4%。省委巡视组移交的54件涉纪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办结。中央巡视组移交的37件涉纪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办结。

  问题10:办案质效有差距。

  整改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严查快办案件线索,2025年共受理问题线索298件,立案297件。2024年6月至今,已查处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欧阳某某、原县农机局局长蒋某、县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蒋某某、县民政局原局长欧阳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开展监督检查100余次,发现问题线索27个。

  (四)反馈问题:一体推进“三不腐”有差距。

  问题11: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常态化督促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移交线索,2025年以来,各成员单位已主动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4条、案件线索11条。建立健全成员单位移交问题线索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对今年以来移送的问题线索靠前督促办理,提升办理质效。凡工作中发现有私藏线索、隐瞒不报抹案子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

  问题12:对教育医疗、项目建设、执法司法、涉农等重点领域典型案件,没有运用好案件剖析、纪检监察建议等措施,推动以案促改促建促治有差距。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5份并聚焦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2025年2月,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以案促改工作,从2024年以来已查办案件中,筛选出一批违纪违法问题频发、案件性质恶劣、产生不良影响范围较广的涉案单位党组织作为以案促改重点对象,督促相关单位对2024年查办的5件典型案件进行剖析。2025年4月,印发《关于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对2024年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开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五)反馈问题:自身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问题13: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促进不够。

  整改情况:2024年9月以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先后专题听取机关党委履行基层党建工作汇报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2025年6月24日,已调整机关各支部党员,选优配强支部委员,重新设置的3个党支部已顺利完成选举。2025年以来,机关党委常态化督促机关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第一议程”等制度,抓好抓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委联合干部监督室先后开展党建工作检查3次,下发工作提示3份。目前,各支部均严格按要求每月高质量开展集中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问题14: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

  整改情况:机关党委先后组织开展监督检查2次,抽查机关各支部手册,督促机关各支部按照县委组织部工作提示高质量开展支部工作,2025年3月底各支部按要求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月初各支部公开上个月党员积分管理台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规范、常态。

  问题15:内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遵循“抓早抓小、管在日常”的工作理念,紧盯上班考勤、值班值守、外出请示报备以及保密工作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紧盯工作日违规饮酒、酒驾醉驾、违规办案、以案谋私等廉洁风险隐患问题,先后开展专项作风督查及排查行动8次,对相关问题均依规依纪处理。紧盯2025年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点,发布廉洁提示信息1.1万余条、工作提示6条,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谈话工作机制,开展“四风”问题突出整治谈心谈话100余人次,结合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提请委分(协)管领导对相关人员开展约谈提醒36人次,推动抓早抓小、防范未然。

  问题16:“灯下黑”思想尚未根除。

  整改情况:对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处理。2025年以来,给予违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责令检查3人、立案2人。2025年县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传达上级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3次,对15名纪检监察巡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通报,并从中选取6个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督促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制定《宁远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宁远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展内部廉政风险排查,形成权力、风险、负面“三张清单”。先后组织开展夜间随机抽查行动5次,对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参加市纪委监委警示教育会,丰富教育形式,增强廉洁用权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坚固防线。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持思想认识不松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政治担当。

  (二)坚持落实责任不懈怠。坚决扛牢压实班子主体责任、县纪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协)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持续营造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决克服“过关”思想,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

  (三)坚持紧盯问题不放松。坚持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针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四)坚持巩固成果不停步。坚持统筹推进,注重系统集成、高效协同,推动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四风”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的重要内容,以巡察整改为强大动力,进一步提高整改自觉性、长效性、彻底性,真正把问题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显著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7222082;邮政信箱:湖南省宁远县印山路98号(中共宁远县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nyjwbgsh@126.com。

 

  中共宁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宁远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吕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