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4月9日讯为规范农村“三资”和财务管理,积极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新田县建立十项制度,在全县376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村账乡镇代管”,有效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建立村级日常支出备用金制度。备用金数额按村级规模及村级集体收入多少等由乡镇政府统一核定,原则上每村2000元,备用金每月报账后予以补充,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二是建立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各村应编制村级财务预算,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备案,作为其当年资金开支的依据。年终时,乡镇会计服务中心根据各村当年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决算报告,送各村村民会议审议。
三是建立村级财务定期报账制度。村级财务由村报账员向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定期报账,具体报账时间由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与各村民委员会协商确定。
四是建立村级报账审核制度。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在受理村报账员报账时,应逐一核实有关凭证,凡符合村级财务预算内容,手续、印鉴齐全,凭证合规的开支予以报销入账。
五是建立村级财务会计定期公开制度。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每季向村民委员会提供详细、完整的村级财务信息,村民委员会在本村醒目位置张榜公布,包括村资产负债表、收益表、收入明细表、支出明细表等会计报表,接受村民的监督。
六是建立村级财务会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定期对村报账员、村民理财小组成员、乡镇服务中心会计、出纳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对新任用(命)的村报账员和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七是建立村级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对各村级财务资料要妥善保管、整理和归档。建立健全财务档案调阅登记制度,除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关依法调阅会计档案外,其他单位因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需凭单位介绍信,经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和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调阅。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清册,报县经管局审批后,由县经管局和村委会派人监销。
八是建立村级财务会计定期审计制度。乡镇会计服务中心要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实施的审计监督,并公开审计结果。村委员会换届的离任审计由乡镇会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九是建立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设立债权债务登记簿,制止新增不良债务,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超村级定额补贴标准发放报酬、补贴,严禁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
十是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对票据的监督。村级票据、备用金由村报账员领用、保管、缴销、报账,其他人不得经办。特殊情况下,村报账员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但必须在办结的次日内送给村报账员。村报账员和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对支出单据实行双重把关,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拒收拒付。对资金运行的监督。村级各项收支活动应规范完整,对收入单据实行票款同行,做到“收支两条线”。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细化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增强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农户认得准、看得懂、算得清,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强化代理会计对村级财务收支凭证审核工作,防止内容不真实、手续不完备的收支凭证入账。落实财政、经管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责任,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严防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新田县纪委二工委)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