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15日讯“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在新一轮中部省区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激烈竞争中,市委、市政府潮头勇立,于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十项措施》,进一步创优支撑项目落地、企业发展的硬设施和软环境,为前来投资兴业的客商打造出一片沃土福地。
一是用地应保尽保。重点保障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用地,并视情况优惠土地出让底价,同时保障工业园区物流和生活用地。二是环境保护优先。支持园区企业污染物集中治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配套引导资金。从2012年起连续3年,设立永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专项引导资金50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基础设施、标准厂房、公共服务平台、配套能力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四是强化金融支持。支持建立贷款付息长效机制,积极为中小企业开展融资担保、再担保及借贷服务,对中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成功上市的企业按融资额给予相应奖励。五是保障物流通关。全面实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收”和“属地报关、属地验放、口岸通行”的通关模式,落实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建立关企、检企合作机制。六是支持厂房建设。支持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集中连片、做大规模。探索工业用地租赁制度。落实标准厂房建设补贴制度。七是吸引战略投资。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生产型企业、5000万美元或3亿人民币以上的生产型企业、一定规模的配套企业、进出口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以相应奖励退税等形式给予大幅补贴。八是提供人才服务。全力引进海内外先进技术、管理人才和智力资源,设立园区职业介绍机构。九是建设便捷交通。优化以“两纵两横”高速公路网、“井”字型铁路网、国际航空港和湘江航运为主的立体交通网络。十是创新创优服务。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审批事项,实行代报代批,即报即批,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坚持“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园区内地方行政事业实行零收费制度。
“十项措施”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开放崛起、后发赶超的魄力和锐气,必将引领全市上下在承接产业转移,助推经济起飞的征程上鼓帆奋进,开拓前行。(市优化办、市纪委效能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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