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16日讯近年来,蓝山县纪委为建设节约型机关、降低行政成本,打造“一二三四”工程,为公务用车“上枷锁”。
“一个加强”。即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一是实行编制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每30人配备1辆,不足30人的也可按1辆核定;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用车重复配备;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单位,按一个单位核定车辆编制;临时机构,不核定车辆编制。二是执行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停驶;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制度;党政机关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
“二个取消”。即取消县级领导专用车和各单位的公务用车;取消专职司机。县级领导的专用车和各单位的公务用车都纳入车队管理,司机由车队聘用。车队除保证完成公务用车外,还允许他们承担社会运营,到市场上竞争。考虑到自身利益不受更多影响,使他们增强竞争能力,增加信心,财政继续拨付压缩后留下来的驾驶员的工资,其余费用自负盈亏。新组建的车队采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市场化运作等办法,逐步建立一种新的管理和运营机制。
“三个鼓励”。即鼓励领导干部坐社会上的运营车,所节约的费用50%归己;鼓励领导干部购买小汽车,小车补贴、交通费补贴100%归己;鼓励出台公务用车纪律,要求领导干部不准到下属企事业单位借用车辆或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对为节省交通费而延误工作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个人购车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到企业报销、索要或低价购买油料、汽配材料等,一经发现,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3倍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项措施”。一是建立机关公务用车出租车队,领导干部因公务用车,实行货币租用。二是妥善安置司机。100名司机,有40名司机通过竞聘进入机关事务管理局车队,15名临时工全部清退,还有15人提前离岗,30人转岗。三是加强车队管理,构建新的营运和管理机制。机关事务管理局车队留用车辆50台,其余全部由县资产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全部收归财政。车辆集中管理使用后,重点抓好全面推向市场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公务用车不受影响等三个重要环节。四是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行政效能。少数领导干部以无专车为由,该出差的不愿出差,该下乡的不愿下乡,针对这一新情况,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出台相关督查办法,要求各单位建立领导干部外出公务活动档案,定期公布领导干部下基层的交通费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有少作为或不作为行为,立即进行查处。(蓝山纪委郭静)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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