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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四严格”强化基础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发布时间:2012-12-07 13:11:08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7月30日讯道县现有11个镇,10个乡,3个办事处,去年乡镇纪委换届以来,积极突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这个重点,立足选配一支相对稳定且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严格按职数配齐配强纪委班子。乡镇纪委班子按一、二类乡镇(含参照二类乡镇管理的三类乡镇)设纪委委员5名,三四类乡镇设纪委委员3名,其中纪委书记1人,专职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人,全县共配备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101名,其中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0名。

二是严格把好专职纪检干部素质关。全县50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42人,学法律专业的24人,学经济管理专业的8人;24名乡镇纪委书记当中,平均年龄37岁,其中22人为大专以上学历,学法律专业的16人,学经济管理专业的2人。

三是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位一体”的考核方式,县纪委、监察局与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签订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重点考核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案件查办,信访件的调查回复处理,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农村“三资”管理,民主制度建设,纪检监察信息报送,抽调跟班学习和完成业务培训计划等工作,强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能的责任意识。

四是严格管理下派干部兼任村级纪检委员。通过严格考察,经县委常委会同意,由县委下派到村任第一支部书记的580名国家干部兼任村级纪检委员,任职时间为三年。为加强村级纪检委员的的管理,县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村级纪检委员管理的通知》(道纪发[2012]5号)。明确了村级纪检委员八项职责,赋予村级纪检委员有建议、询问、检举、监督四项权力,制定了加强村级纪检委员管理的五项制度,即定期培训制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通报制度、考核调整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道县纪委李文彬彭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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