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13日讯201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以巩固专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全市专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继续开展项目清查治理,深入推进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工作。
我市按照中央、省里部署,对辖区内房地产项目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市专治办统一排查汇总标准,统一印发了《自查自纠统计表》,按时汇总上报。2012年以来市专治办对市本级116个项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48个,非政府投资项目68个)进行了全面摸底滚动排查,建立健全了排查台帐。
在项目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工作,按照中央、省里要求进一步要求市住建局规范操作,按照永专治办阅〔2012〕1号要求认真抓好处理兑现,并通过召开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解决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建设领域的各项秩序。对2007年元月1日以来立项、开工、在建、竣工和变更规划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问题进行重点治理。2009年至2012年7月,市本级中心城市冷水滩区已经清查追缴土地出让金、土地价款和规费共6300余万元,并全部上缴市财政专户(其中2009-2010年底、2011年分别为1131万元和1174万元,2012年1-7月为3995万元)。
(二)致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继去年9月1日市政府研究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方案及市本级平台建议原则意见后,今年2月6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明确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必须见成效”列为2012年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做好的重点工作之一。此后,市委书记张硕辅亲自进行了多次督办。为借鉴学习外地经验,3月1-2日,市委、市政府组织赴娄底考察,此后,就市本级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市本级(含冷水滩区和凤凰园开发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已由市政府办牵头,市纪委监察局紧跟推进,正在加紧建设中。宁远县已率先建成“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它各县区也正在积极筹备这项工作。
(三)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市专治办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市经信委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建设任务,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设,实现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专栏建设全覆盖,实现与省级平台连通,确保年内实现市、县区平台连通。重点抓了四项工作,一是抓宣传培训。按照省里的要求市里已委派2名专业人员到省里参加培训,并已于6月17-18日组织全市各县区(管理区)指定的系统管理员,市县两级发改、住建、交通、水利、国土、环保等六个部门指定的信息录入员、审核员共180余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抓历史数据收集。督促各参建部门按照“谁审批、谁发布,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对2009年1月1日以来审批、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使用政府资金补助贴息的企业项目和政府部门自建项目,使用政府资金50万元以上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按照省里制定的数据模板进行填报。截至2012年8月2日前,全市共收集项目2727个,项目信息16850条,从业单位信息1384条,从业人员信息1546条;土地使用权信息1048条,矿业权信息82条。江永县水利局、冷水滩区发改委的项目数据填报表均被列为本系统的填报范表。三是抓经费落实。根据省经信委、省专治办《关于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共享系统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立即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组织并督促各县区按要求落实系统建设经费及工作经费。截至目前,全市已落实到位系统建设费38万元,其中市本级18万元,宁远、江永、新田、祁阳县各5万元,其他县区的系统建设费也在抓紧落实中。部分县区还配套了一定的工作经费:如宁远县4万元、冷水滩区2万元、江永、新田两县各1万元。四是抓督查通报。7月31日-8月1日,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调研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这项工作。
(四)着力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自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35件,移交司法机关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市本级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案件8件(正在立案1件),立案调查17人(其中,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2人)。市专治办结合工程专治工作,注重从项目容积率清查中挖掘线索,组织调查自办案件4件,其中广源商贸城变更规划指标中涉及的5名相关责任成员已经市纪委立案;组织调查核实信访交办件3件,包括市委书记张硕辅和市委副书记、市长魏旋君批示的群众来信1件,目前已全部处理到位,信访群众表示满意,相关领导也批示认可。
(五)着力治理招标投标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专治办围绕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电力、市政工程、城区和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农业开发、烟基、卫生、教育等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财政性资金,政府平台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深入查找和解决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永专治办发〔2012〕1号),组织开展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禁以他人名义投标、出让或者出租资质、资格证书供他人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督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贯彻执行。组织调查核实永州市芝山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前期土方工程施工招投标的信访案件,并已结案息访。
(六)坚持制度创新,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和督促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省里的要求,抓紧清理相关文件,加紧制订一些出台可操作性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督促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等相关市直单位制定相关的规范文件。
(七)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今年7月下旬,我们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永政办函〔2012〕75号),组织7个检查组对市直和各县区(管理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并计划在8月初对各县区(管理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推动落实省调研督查组的要求。
下阶段,我们将按照《2012年永州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妥处理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针对我市目前房地产开发的新形势,本着重视民生,化解突出矛盾的原则,研究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政策,积极稳妥处理市中心城区冷水滩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等有关问题,争取到今年底收缴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达6000万元。
(二)加大案件查处,充分发挥警示治本功能。认真梳理线索,积极查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警示教育作用,把那些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协助广源商贸城案件调查工作。
(三)坚持制度创新,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和督促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省里的要求,抓紧清理相关文件,加紧制订一些出台可操作性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四)督促推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进程,落实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市专治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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