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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圩推行“1+3”工作机制 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实效

发布时间:2012-12-07 12:52:1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8月24日讯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公共资源管理,实现源头防腐,回龙圩近年来积极探索,大力推行“1+3”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回龙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41个,交易53场次,实现交易金额1.7亿元,节约资金0.18亿元,节资率达10.6%。有效遏制和预防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现象的产生,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所谓“1+3”工作机制,即一个办法和三个机制。一个办法,即回龙圩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办法中对涉及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的部门职责、交易范围、交易程序、交易方式、交易前后项目管理、责任追究等都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三个机制,即资格预审机制、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财政投资评审机制。推行三种机制,为“回龙圩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可靠保证。

一、推行资格预审机制,着力了解申请人的财务能力、技术状况及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经验。一是确立资格预审委员会。由区纪委、代理公司和业主单位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区发改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明确合格申请人的条件、资格预审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对潜在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的资格审查不得提出高于公共资源交易实际情况所需要的资质等级要求。三是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对预审合格者发售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在回龙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政府指定的报刊、网络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刊登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发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应当将更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二、推行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着力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统一管理。一是统一组织领导。管理区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协调、服务,掌握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动态。二是统一交易平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回龙圩于2012年3月成立了“回龙圩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区达到公共资源交易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及矿产资源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所有交易活动必须进入“中心”,严禁场外交易。三是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办法。制订切实可行的公共资源交易防范措施,以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担保、合理低价中标等为基础,吸取其它行业经验做法,改进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措施,防止“假借资质”、违法转包等行为发生,最大限度体现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流程为线、监督检查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三、推行财政投资评审机制,着力汇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预算、标底审查、合同审查、变更管理和结算监督等。由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的评审小组,对具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实、垂询对比、市场调查”等措施,主动跟踪市场材料价格走势,准确掌握材料价格波动情况,最大限度理清成本来源,挤干财政投资水分,确保用好财政投资的每一分钱。为尽量压缩具体管理财政投资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该机制变事后评审为事前、事中评审,变单项监督为全方位监督,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绩效化水平,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回龙圩纪委)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