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25日讯 今年以来,道县全面推行和规范村级党务公开,建立“阳光党务”,积极拓宽村级民主监督渠道,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规范公开形式。除利用公开宣传栏进行公开外,还采取广播、宣传栏、“明白卡”等形式,对党务、政务、村务进行公开。二是规范公开内容。明确规定公开重点内容,要求村“两委”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重大决策事项、村“两委”民主评议及述职述廉情况、财务状况、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支农惠农政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及办理情况和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内容都必须进行公开。三是规范公开时限。对于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等内容,采取上墙的方式进行长期公开;对于动态性、阶段性和常规性的工作,利用公开栏进行适时公开;对于临时性的工作,采取张贴公告形式进行即时公开。四是规范公开程序。对于一般性的公开内容,由村“两委”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报乡镇场党委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对于特殊性的公开内容,由有关会议审议通过后,按一般性的公开程序进行公开;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先进行预公开或公示,在征求意见后,再将最后结果按照一般性的公开程序进行公开。五是规范反馈机制。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提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必须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开。六是规范资料管理。在村级活动场所里建立公开资料档案,对历次公开的内容和相关资料,要进行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以备监督和查询。(道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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