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远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与党外干部平等相待、合作共事的原则,充分保障党外干部在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中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开创了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互信共赢的良好局面,有效推进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建章立制,保障权利。近五年来,委局机关优先考虑党外干部在领导班子中的配备比例,广泛聘请党外干部参与民主监督,并从制度上保障了他们的权利。首先是建立健全了党外副局长列席纪委常委会制度、纪委常委重大事项向党外副局长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商议制度、重要人事任免意见征集制度等等,保障了委内党外干部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落实了党外副局长参政的权利。其次是党外民主监督职能制度化。近年来,县纪委单独和协调相关单位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的工作职权,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可列席参加纪委全委会以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等一些重要会议,使其了解全县各阶段反腐倡廉的任务要求和工作推进情况,以增强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同感。如从今年9月开始,该县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学校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实现行风评议活动向行风长效机制建设的有效转变,县纪委监察局和教育局联合下文,将学校行风评议员转聘为学校行风监督员,并赋予 “四项权利”,即:调查权、检查权、监督权、建议权。具体为:有权对学校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有权列席学校的相关会议;有权向学校及相人员调查、询问情况并索取证言、证据;有权对学校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提出建设性改进意见。行风评议员既全程参与各校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又可在活动结束后,进行不定期的回访督查,就各校落实校务公开、收费及财务管理、干部人事、招生入学、教育采购、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方面规定和制度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二是加强沟通,推进工作。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察局着力充实反腐倡廉建设人才库,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群众团体中聘请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代表累计达30人次,让他们针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为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为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制定反腐决策提供现实依据,为充分发挥党外民主监督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近五年来,该县特邀党风监督员、监察员、行风评议代表共参与案件查处86人次,参加专项检查156余人次,转呈群众来信320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20人次。三是充分信任,推优荐贤。委局机关无党派人士郑晓易同志从2001年起担任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直接参与行政监察的领导工作,分管委局机关的行政效能监察、行风评议等政策性、权威性较强的工作,充分体现了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党外副局长的信任。同时,对特邀监察员队伍中表现突出的同志,县纪委、监察局积极主动地向有关组织和部门推荐,调动特邀监察员的工作积极性。五年来,在特邀监察员队伍中成长了一批在各个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对调动特邀监察员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宁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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