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8时至13日下午5时,道县境内普降大到暴雨,降雨量达175.9毫米,其中新车乡达到346.5毫米。14日清晨6时,潇水河县城段水位超出1994年历史最高水位0.62米达176.08米,半个县城浸水,多条街道被淹,最深处超过5米。全县26个乡镇场均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59.3万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9.1亿元。
在洪灾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了全县防汛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全县安全转移、解救水困群众共14.56万余人,实现了不垮一库、不死一人的目标,把洪灾损失降低到了最低限度。
一、严格防汛抗灾工作责任追究。6月7日,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严格防汛抗灾工作责任追究的紧急通知》,进一步严肃防汛抗灾工作纪律。通知要求:一是严肃政令。在防汛抗灾中,各级各部门必须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实行岗位、地段和部门责任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开除公职,并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三是加强值班。防汛期间,水库、骨干山塘、河堤河坝、山洪易发区、电站等重点地段,按责任分工实行24小时巡查守护制度;四是信息畅通。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准确、客观地上报防汛抗灾信息及工作情况;五是严禁离岗。凡擅自脱岗离岗人员,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就地免职,是一般干部职工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六是加强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
二、严格水利工程运行责任制度。一是对全县所有水库和骨干山塘的防汛都具体责任到人。水库实行“五人一库”责任制,即每座水库一名县级领导、一名科局长、一名乡镇领导、一名管理员、一名技术员。骨干山塘实行“三人一塘”责任制,即每个山塘一名乡镇干部、一名村干部、一名技术员。二是加大农村小水电站度汛安全监管力度。把治理整顿“四无”电站作为防汛抗灾、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举措来抓。对全县所有水电站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排查出隐患23处,编制预案56个。6月8日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永和电站拦河大坝依法强制爆破拆除。
三、严格领导防汛责任制度。县委、县政府实行了“县委常委包片,县级领导包乡镇场,乡镇场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乡镇场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是抗洪抢险第一责任人,对所在地和所在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负第一责任。县纪委、监察局迅速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到岗到位,从6月6日起深入到所联系的水库、山塘、险段坐镇指挥,及时预警预报。要求责任人员坚守工作第一线,切实加强水库塘坝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万无一失。
四、严格责任追究兑现。在防汛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督查,坚决做到依章办事,从严处置,对违反相关责任制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从严追究政治责任和纪律责任。6月8日,两名乡镇党委书记擅自离岗,被查实后,县委、县政府及时通报全县,并诫免谈话;6月9日,查实某镇有3个村的预警设施没有按要求组织安装调试,县委、县政府对该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严肃批评,及时通报全县,并扣罚全镇干部职工当月的津补贴。( 道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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