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领导集体和领导个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近日,江永县纪委、监察局决定推行由县纪委常委会听取各单位“一把手”就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制度规定,首先由县纪委派出调查组到汇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材料,避免汇报虚而不实,走过场。然后由单位“一把手”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情况,并进行当场评议,肯定工作成绩,找出工作差距和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从下发通知书之日起,汇报单位必须在十日内将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纪委常委会,一个月内报告整改效果。(江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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