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至11月2日,由市纪委、监察局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常委带队成立检查组,对全市11个县(区) 2007年度办结的案件进行了质量检查。共检查县区案件130卷,其中优质卷120卷;案件审结率100%,合格率100%,优质率92.3%。
主要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审理小组健全。各县(区)和单位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案件审理小组成员,健全案件审理小组审理制度,保证了案件审理工作正常运行。二是制度落实,程序规范。各县(区)和单位都能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审理案件。三是严格要求,确保质量。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被查县(区)和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强调各县(区)和单位每年所办案件必须严格按《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自查和总结。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质量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文杰、刘颖)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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