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规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近日,蓝山县出台《加强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为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咒”。
围绕作风整顿中暴露出来的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县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从干部教育、约束、监督、考评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了岗位工作制度、驻村(下基层)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责罚制度等五个制度。其中明确规定:干部上班时间应坚持做到“五个不准”:不准随意离岗、串岗,不准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更不准打牌赌博;不准携带小孩上班,家属子女、亲友不得到办公室聊天;不准在办公室大声暄哗,更不得三五成群对单位内外人和事品头论足,说三道四,惹事生非;不准酗酒;不准到其他单位窜门,更不准拉帮结派,搞非法组织活动。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领导每年下基层时间累计应达到90天以上;乡镇干部每月下村时间应达到15天以上,每月至少驻乡15天。驻村干部每月驻村不得少于10天。严格请销假制度:单位主要领导因病、因事请假2天以内的,由县级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5天的,由县长审批,请假5天以上的,由县委书记审批,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备案,并告之单位副职。请假一律以书面请假条为准,请假完毕后,主要领导要到组织部和“两办”销假。
为增强实效性,该县着力在《规定》的可操作性上下功夫。规定,对违反有关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况分别处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党纪政纪处分、降职撤职等。违反《岗位工作制度》,上班时间开展赌博活动的,一经查实就地免职,除按党纪、政纪条规查处外,还要按照相关程序交由司法机关处理。违反《驻村工作制度》,下基层、驻乡或驻村工作时间与规定要求每月少2天的,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每月少5天的,给予诫勉谈话,每月少5天以上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相关责任。违反《考勤制度》,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擅自离开单位的,发现1次,给予通报批评,发现2次,给予诫勉谈话和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发现2次以上或因离岗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降职撤职。(蓝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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