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近日,蓝山出台有关纪律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一系列规定,严守“五条纪律”,坚决防止和克服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党性,反对派性,做维护安定团结的模范,不允许从个人恩怨、亲疏、宗派关系出发,乘换届之机,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二是严守调配纪律。要求被调整、交流的干部从党的事业出发,以人民利益为重,克服困难,打消各方面的顾虑,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无条件地服从组织的决定。对组织的安排不准埋三怨四,不准讨价还价,不准纠缠领导。
三是严守选举纪律。要严格依法办事,在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各级党委、政权机关和选举委员会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工作,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有关的法律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民行使选举权利。
四是严守组织纪律。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要依靠群众,相信组织,协助党组织理直气壮地做好宣传、解释、说服工作。对推荐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得传谣、信谣,不为外界谣言所左右,要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
五是严守财经纪律。换届选举期间,不准借机滥发各种奖金、补助、津贴和实物,严禁私分钱物,不准隐瞒、截留、挪用公款。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准搞迎来送往、大吃大喝、外出旅游。要坚决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者,从重从严查处。
该县要求公、检、法、司和纪律监察部门在换届选举期间,及时受理、迅速查证、严肃处理贿选和其他破坏选举的违纪行为。对不顾大局、不守纪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搞拉票贿选、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预选举等各种非组织活动以及封官许愿等不正之风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决不姑息,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是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对问题严重的,可先免职后处理;对以不正当手段当选的,依法宣布无效,或者依法予以罢免,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