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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健全五制度规范优化经济环境工作

发布时间:2012-12-11 10:23:56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规范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程序,确保部门工作提速,今年来,蓝山县着重完善五项制度,切实加强优化经济环境工作。

一是黄牌警告制度。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优化办对有关单位予以黄牌警告:①县长或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启动行政首长问责程序,实行问责的;②在县优化办组织的年中或年度工作测评活动中排倒数第一位的;③违反湘发[2002]10号文件有关规定,年内两次被市优化办查处,有关工作人员受到责任追究的;由于工作不作为或慢作为或乱作为两次以上(含两次),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或一名以上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④对县委、县政府有关经济发展环境批示件和县优化办交办件,不认真核实处理,累计两次不报处理结果的,或者对交办的某一事项逾期不回复,经催办仍未按时回复的;⑤被投诉单位对县优化办查处投诉不配合,或者对县优化办或市优化办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的。

二是优化经济环境测评制度。从县级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中选定5—10个作为县级优化经济环境测评点,其企业法人作为优化经济环境测评员,颁发测评员证,定期向市优化办报送环境评价表,报告有关行政部门到测评点执法检查情况,及时反馈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每年由县优化办组织对重点执法部门进行年中、年底两次测评。两次测评综合得分排倒数第一位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对其行政首长实行问责,对该单位予以黄牌警告。综合得分排倒数三位以内的予以黄牌警告。

三是经济“110”处理制度。启动全县统一投诉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员队伍,确定专人受理投诉,形成投诉受理网络,确保上下信息畅通;设立投诉登记簿,规范受理处理工作程序。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企业和群众有关经济环境的投诉快速反映、快速处置、快速查结,典型问题赶赴现场及时处置。

四是投资环境“绿色通道”制度。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园区工业企业、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审批许可、报建施工、诉求处理等事项全程代理制,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代办,限期办结。

五是“一站式”快捷办事制度。要求政务中心各办事窗口设立规范的受理通知书和一次性告知单,设立统计台帐,做好登记。并在显目位置设立规范的办事流程图,严格兑现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受理事项,逾期不办的,按照《永州市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不作为和慢作为责任。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