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着力构建和谐永州,确保全市人民过好和谐、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永州市就“两节”期间党政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五条纪律规定。
一、严禁收送红包礼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禁止收送红包礼金的有关规定,对各种名目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要坚决予以拒收,确实难以拒收的,要按规定如实登记,上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机构。对违反规定收送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要严格教育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员,不得收受红包礼金,家庭人员收受了红包礼金的,无论本人是否知晓,一律按本人收受红包礼金论处。
二、严禁奢侈浪费。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减少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四个不准”,即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以及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借开会、考察、学习、招商引资等名义到风景名胜区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借元旦、春节之机巧立名目,突击发钱;不准以各种名义新设津贴、补助、奖金项目和提高现有津贴、补助、奖金标准以及滥发津贴、补助、奖金和实物。对违反规定的,不仅要追究单位责任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严禁借机敛财。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直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要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县区(场、管理区、开发区)副处级以上干部在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的同时,还要向所在县区(场、管理区、开发区)党委报告;县区(场、管理区、开发区)科级干部向县区(场、管理区、开发区)纪委和组织部报告;其他干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遇有婚丧嫁娶等事宜,要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宴请规模,不得向本单位、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发请柬、下通知。凡违反规定的,要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四、严禁参与赌博。要倡导文明健康的娱乐方式,积极参与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严禁党政干部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组部2004年13号文件《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规定严肃处理,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处分。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不制止、不查处,致使赌博之风屡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公安部门在查处赌博案件时,凡涉及到党员干部的,要及时通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禁公车私用。要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律不准用公款和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一律不准擅自驾驶公车;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长期借用车辆;一律不准违规套挂军警牌照、违规使用军车警车;一律不准动用公车参加婚丧嫁娶讲排场活动。凡违反规定的,要按照《关于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永纪发[2005]4号)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通知》(湘纪发[2005]19号)处理,造成车辆丢失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从严处理。
六、严禁损害民利。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制止截留、挪用救济救灾等款物;坚决制止挪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等专项资金、拖欠企业职工工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行为和任何形式的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规定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做遵守纪律的表率,不仅要管好自己,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还要对本地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严格督促检查,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遵守财经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按照党纪政纪有关条规处理到位。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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