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2月3日讯2011年10月,蓝山县被确定为永州市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的试点单位。一年多来,该县按照“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位一体的模式,建立健全有关防止利益冲突的文件30余件;查处利益冲突案件5件,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15名,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千万余元。
一、加强教育,降低以权谋私的意愿。加大从政道德教育力度,引导党员干部明确岗位廉政行为规范,树立为民、务实、清廉之德,增强防止利益冲突的意识。将从政道德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党校教学计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相关课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忠诚与背叛》等警示片,参观监狱并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引导党员干部认清利益冲突问题的本质及危害。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县各级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今年10月31日,该县邀请省纪委纪检监察四室副主任莫国才以《法治德治并举,守牢清廉生命线》为题讲授党课,300多名学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在蓝山电视台开设《廉效三蓝》反腐倡廉专栏,设置“勤廉风采”、“警示镜”等栏目,加大正反典型宣传力度,旗帜鲜明地弘扬新风正气、反对歪风邪气。坚持寓教于乐、文化育人,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制度,阻隔公私利益的关联。严格落实现有制度,健全完善利益冲突防控机制,全方位构筑利益冲突的“防火墙”。认真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行利益公开,2012年,共有112名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住房、婚姻变化、从事营利性活动等事项的情况,4名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出台《蓝山县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暂行规定》,从回避和从业限制两个方面对防止利益冲突作出明确规定。落实此规定,县纪委制定了《办案人员回避制度》,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检察人员回避制度》;县委组织部、县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在干部考察任免和审判诉讼活动中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一年多来,全县共有18人次在涉及执纪执法办案、干部考察任免、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事项中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县卫生局针对医疗卫生部门的特点,重点建立了离退休后从业回避制度和执行公务回避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回避流程图和防控廉政风险14项措施。
三、加强监督,减少以权谋私的机会。突出三个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效防控利益冲突行为的发生。一是突出重点人员。重点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坚持开展乡科级党政正职述廉述德评议工作,去年以来共组织8名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述德,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决策权的民主监督。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突出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成立了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管办分离、统一管理、透明高效”的原则,将全县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公房交易等项目纳入中心交易,切实解决资源交易市场利益冲突易发多发的问题。三是突出重点环节。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在制度起草环节认真查找和防范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廉洁性风险。截至目前,共对320个已发布执行的文件进行清理评估,其中废止文件33个,宣布失效文件77个,确认继续有效文件150个,重新公布文件60个。对新起草的5个文件进行了评估,制止出台文件1个,采纳评估意见后出台文件4个。在全县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组织各单位以查找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为重点,查找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各个部位和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制定相应防控措施。
四、严肃查处,增加以权谋私的成本。注重发挥惩治的治本功能,切实加大对利益冲突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全县1000多名党员干部对照《暂行规定》的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深入开展防止利益冲突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去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土地市场专项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情况,强化对案件的查处。今年来共查处利益冲突案件5件,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15名,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千万余元。(蓝山县纪委吴富华)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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