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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着力构建工程项目建设监督体系

发布时间:2013-04-16 09:17:36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永州市在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坚持以治理促规范,不断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初步构建起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制度体系。

  为加强对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2010年来,永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规定市本级使用国有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评估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及矿业权项目、2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实施前必须按要求向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市政府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货物采购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使用国有资金及财政贴息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市纪委制定出台了工程项目建设廉政承诺制度,要求所有使用国有资金及财政贴息的工程项目都要按规定签订廉政合同。此外,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打击挂靠借用资质行为的制度规定正在制定,待审批出台。为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市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建立了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市纪检监察与审计机关建立完善了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检查联合监督机制。市政府、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年都适时组织开展工程项目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市纪委陈铸里)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