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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发布时间:2013-05-24 16:22:1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今年以来,道县通过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县委与27个乡镇场(街道)、103个县直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进一步细化,全面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据悉,该县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制定下发了《2013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县直责任部门贯彻落实2013年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了科学地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县直责任部门及其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同时,在全县继续强化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追究到位。继续逐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时时抽检的原则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各项工作启动之前的警示教育、开展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结束后的考核工作,形成良性循环,确保各种廉政自律得到有效防范。认真实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道县纪委吴越)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