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零陵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及滥订教辅资料的规定》、《关于开展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滥订教辅资料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
文件规定:严禁在职教职员工以任何名义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家养活动。严禁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社会其他人员介绍组织生源参与并从中获利。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组织学生在节假日成建制补课,更不得收取补课费。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放学后或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收取学生补课费。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提高班,收取各种费用。严禁向学生推介和推销各种教辅资料及有关书籍和商品或变相强迫学生资料,更不得收取商贩好处费。严禁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向培训班、提高班或向区外其他社会办学机构等推介或输送学生并收取好处费。
为加强监督,日前,区纪委、区纠风办、区政府督查室、区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区中小学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黄古山小学、七层坡小学的李小艳、潘玉春等13名教师存在有偿家教家养行为。为严肃纪律,区教育局对上述13名教师给予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李小艳201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全区通报批评;给予王艳艳、段群英、潘玉春等12名老师全区通报,并责令其写出深刻检讨;对黄古山小学校长刘友红、分管副校长唐顺艳进行诫勉谈话。
(零陵区纪委纠风室 王健)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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