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建设领域的管理,确保其公开、公平、公正,江永县作出规定,为建筑领域工程招投标设置了“廉政高压线”。
该县设置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廉政高压线”主要是:各级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私自指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不准违反规定,通过批条子、打电话等方式干预招投标工程的正常进行,不准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和亲属承包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审批权限定建设单位将应招投标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或进行不正当的干预,不准违反规定给未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发放“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公开招投标结果;施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利用非法手段或借用高资质企业名义,谋取工程的承包权,不准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哄抬或压低标价,搞不正当竞争;设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以创收等名义出卖图章,为私下设计加盖公章办理参加设计投标的手续,不准个人非法承揽建筑工程设计,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设计单位同意,参加设计投标。同时,为确保“廉政高压线”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加大了对工程招投标的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违法问题进行查处。(江永纪委 卢加文)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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