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宁远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培训队伍、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公开大接访、责任追究等五项措施抓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树立农村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培训队伍。结合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切实加强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各行政村“三把手”的培训,由县纪委、县农办、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安排专人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进行授课,帮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掌握政策、法律法规水平及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队伍素质,使之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和谐,服务群众的带头人。
二是健全制度。按照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的“五要”要求,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实行村财乡管村用,规范财务工作流程,对财务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债权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把农村“三资”管理纳入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程序、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管理,实现由事后向事前、 事中延伸。
三是强化监督。对农村集体“三资”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和收支凭证及相关经济活动,可以否决不合理开支。同时,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列入民主评议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狠抓接访。明确规定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逢墟日为乡镇纪委书记接访日,在接访日由乡镇纪委书记在接访点接待倾听群众诉求,解答和受理群众信访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今年以来,各乡镇纪委书记共接待来访群众600人(次),其中属农村“三资”管理问题70人(次)。对群众反映村两委干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从严从快处理,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是责任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强化对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大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近两年来,宁远县纪委、监察局共立案查处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行为的案件7件12人次。其中受开除党职处分1人、撤消党内职务处分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 (宁远县纪委宣教室 骆先进)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