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7日在审计署考察并座谈。他强调,审计监督的法律地位是宪法确立的,要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用“火眼金睛”看好国家钱财,确保公共资金节约、合理、有效使用,推进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和制度完善,为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提供有力保障。政府部门要尽可能压缩行政经费,让财政资金更多用到改善民生上。用到改善民生上的钱,决不能变成“窟窿”,防止群众的“保命钱”、“活命钱”被挪用甚至被贪污。财政资金要在阳光下运行,审计工作要堵住“窟窿”,对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中新网 6月17日电)
党中央、国务院的这次举动有力地彰显了对审计工作的重视,更体现了国家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惩治腐败的决心,让我们对党中央反腐倡廉建设增添了更多信心,让老百姓看到了生活更美好的希望。
自从党中央下大力气抓反腐倡廉建设以来,国家政治空气气和社会风气都大有好转。但是,长期以来积淀的腐败毒瘤不可能一刀就能彻底清除的,所以它还会继续以更隐蔽的方式试图侵蚀国家和社会的健康廉洁肌体。比如,躲在树林深处的“公款吃喝”,藏在黑暗角落的“权钱交易”,掩在合法外衣下的“破格提拔”等等。所以我们必须建立健全的反腐制度,形成长效的监督机制。而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不可缺少的“反腐利剑”,用好这把剑可以从源头上根除腐败的毒瘤,有力地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一、加强审计监督就是给政府把好“权力关”。 腐败的主要表现就是权钱交易,通过加强审计毫不留情地揭露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行为,揪住不放,深挖严查,让中饱私囊的人暴露在阳光之下,坚决清除侵蚀公共利益的“蛀虫”。如此一来,看谁还敢伸出“黑手”以权谋私?
二、加强审计监督就是为国家把好“财务关”。国家的钱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政府的职责是为老百姓办事,要把取之于民的钱更好地造福人民。政府俭朴了,用于群众的钱就能更多。审计部门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落实国务院提出的“约法三章”,对各地方、各部门“三公”等行政经费使用情况加强专项审计,切实纠正公费接待、出国、购车中的违规行为,坚决制止新建或变相购建办公楼。有了审计部门的切实监督,政府各部门及国企的财政制度就有了强大的执行力,公款就不会从“一把手”的“一支笔”下任意流失了,这就实现了从源头上遏止“舌尖腐败”、“车轮腐败”等腐败行为。
三、加强审计监督就是促政府把好“制度关”。 管钱、管权、管事,根本上还是靠体制机制,给权力涂上防腐剂。审计部门将审计结果向人大报告,将审计项目的详细内容,明细账目向社会公开,让老百姓一目了然,实时监督,并建立通畅的举报监督渠道,倾听民声民意,就可以“倒逼”各项制度的完善,释放改革红利,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建立不敢贪不能贪的机制。
我国改革开放和长期执政的历史条件决定了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可能性,决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因此我们要用好审计监督这把利剑,配合党中央打好反腐“组合拳”, 常抓不懈,持续发力,真正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祁阳县纪委 王曦 李芝)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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