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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政令畅通——新田县执法监察工作走笔

发布时间:2013-06-27 15:32:06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一代伟人毛泽东用"南有新田"这句话,对新田人们勤劳勇敢和勇于开拓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赞誉;原湖南省委书记周强2011年视察新田时用“科学发展,后发赶超”欣然寄语。如今,在这个打造“最具幸福感县域”的“富硒之乡”,风清气正,反腐倡廉的旗帜高高飘扬。近年来,新田县纪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针对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地非法建设行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财务监察等工作,不断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强化执法监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该县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今年来,新田县纪委监察局根据《行政监察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相继以两办的名义出台了《新田县对相关责任单位制止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不力的处理办法(试行)》和《预防制止和查处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建设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在制度中细化了违规行为、量化了追责标准,规范了行政行为,为强化责任追究提供了政策支持。

仅上半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新隆镇龙会寺村等占用耕地建房追责案4起,查处县城区党员领导干部非法买卖土地追责案3起,共对11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过案件查处,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新田县纪委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出重拳、下猛药。以县专治办为抓手,出台了《新田县县城规划区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容积率和绿地率调整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切实解决了原有文件中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现阶段建设项目监督的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标准偏低等诸多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了重谋划、抓案件、建制度 “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据统计,全县今年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检查10余起,查处房地产项目改变规划提高建筑容积率案3起,共补交土地出让金近100万元。

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腐败,结合新田实际,于2012年底组建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挂牌近半年来,试运行良好,共进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39宗,交易金额近亿元,公共资源交易各环节中的不廉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此外,在全市率先出台《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为着力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提供了有力政策依据,有效保障了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范、高效运行。

在常规的财务监察中,结合规范津贴补贴、行政事业经营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通过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多管齐下。

仅上半年,全县共有100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财务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了县安监站、县市政公司等18个行政事业单位,收缴违纪资金近百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

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黄赞校心有感触地说,新田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创新工作方法,狠抓落实,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打铁还需自身硬”。今后,我们将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狠抓违纪违法案件的惩处,“既打老虎,又打苍蝇”,做到“踏石有印、抓铁留痕”。为实现新田赶超发展和建设“最具幸福感县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 如今漫步新田城乡,风清气正,人定思进,人心思干的可喜局面已经形成,时代唱响正气歌,一个生机勃勃的新田、文明和谐的新田,正展现在人们的面前!(新田县纪委执法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