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昆明市每天有1500吨餐厨废弃物及150吨地沟油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云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做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工作的指导意见》成为一纸空文。昆明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地沟油是清朝时期就形成的,现在突然让我们统管起来,这是很难做到的事!”(
早在2010年,云南省政府还没有出台《指导意见》前,昆明市政府就授权昆明市城管局来管理全市的餐厨废弃物,包括对“地沟油”的管理。但如今每天150吨“地沟油”流向不明,威胁到市民的身体健康安全。而今年3月前后,云南品牌桶装菜籽油和猪油涉嫌掺杂“地沟油”案件的曝光,更充分说明“地沟油”早已堂而皇之地进入人们餐桌,危害民众身心健康。“地沟油”出现这种严重失控的现象,是谁的责任?
昆明市城管部门,置本省能消化“地沟油”的、省政府指定的生物柴油示范企业于不顾,颁发特许经营权给远在千里之外的山东十方公司的做法,着实令人感到费解。用“地沟油”制生物柴油不仅能够变废为宝,还可以降低废气排放,有利于环境保护,亦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然而,企业却拿不到特许经营权,无法合法收购“地沟油”,使“地沟油”没能变成生物柴油,而是进入非法生产者手中,进而流向市民餐桌形成危害之源,这是谁的责任?
面对自己的失职,昆明市城管局却以“地沟油是清朝产物”为借口来推卸责任,实在是荒诞至极。且不说“地沟油是清朝产物”依据何来,即便“假想”成立,也不能成为敷衍塞责的理由。众所周知,世代流传的事物鱼龙混杂,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要扬长避短,兴利除弊,而不能任由不良之风危害社会。即便地沟油是清朝产物,也应当强力祛除,才符合社会健康发展的趋势和需要。
从各国的具体操作经验来看,“地沟油”并非无法监管和利用,只要明确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加强行政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回收流程和生产环节,对监管失职部门予以追责,即可控制住“地沟油”的流向,避免危害到市民的健康。(祁阳县纪委 王曦 王忠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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