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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村级纪检员履职能力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3-07-10 17:26:56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近年来,村官腐败现象呈现上升趋势,从我县近两年来乡镇基层案件看,2011年我县共查处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19件,其中村干部违纪案件8件,占42%2012年共查处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37件,其中及村干部违纪案9件,占24%。在这两年的村干部违纪案件中涉及挪用、侵占、贪污强农惠农资金的8件,农村集体土地纠纷的6件,失职渎职案3件。村官腐败已成为群众信访热点,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稳定。为有效遏制村官腐败,筑牢农村反腐第一道防线,村级纪检员应运而生。2012年,新田县为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全县19个乡镇,379个行政村配备了村级纪检员,纪检组织向村级延伸。

一、主要做法

坚持以整合乡镇纪检资源,创新机制、强化职能为重点,改革创新农村纪检组织设置形式和运行机制,因地制宜科学设置。

1、设置岗位。2012年新田县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在村级设置纪检组织。要求设党支部、党总支的行政村(社区)都要设立纪检委员,由村党组织成员担任,由村民代表会议产生,在村“两委”干部之外的党员中选举。

2、建设阵地。在各行政村村务活动中心设置办公场所,要求达到有工作制度,有牌匾标识,有必要设备。

3、强化保障。给予村级纪检组织负责人适当的岗位补贴,村级纪检监督员,参考非村主干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每人每年360元的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以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年递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自从有了村级纪检员之后,我县各村在集体土地承包租赁、项目建设、民政救济对象及低保家庭确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均在纪检员的监督下开展,有效的约束了村干部行为。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村级纪检员职能的充分发挥。

1、认识不到位。一是村干部不认同。部分村支两委干部不了解村级纪检委员的作用,重视不够,关心甚少。有村干部认为村里有“两委”就行,再设个纪检委员是多此一举;有村干部认为有了纪检委员就像多个婆婆盯着一样;极个别村干部甚至认为纪检委员会对村“两委”的工作“鸡蛋里挑骨头”,引起新的矛盾,不利于村两委工作的开展。二是群众不了解。大部分群众对新选举出来的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能和作用不了解,有的认为只是在村干部中多了个名额加了个人;有些认为纪检委员是样子货,有了也监督不了村“两委”。三是村级纪检员自己认识不足。有些村级纪检员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认为村两委干部都是长期在一起管理村务工作的一班人,自己根本插不进手,有的不愿意得罪人,即使知道村干部在工作中村在违纪行为,也不愿意自己个人去得罪人。

2、能力有欠缺。没有优选严教。各乡镇虽然配备了村级纪检委员,但一些乡镇所配人员没有注重其基本素质,有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工作能力远不适应今天纪检工作需要。加之,业务培训工作没有及时有效开展,村级纪检员的整体素质离工作要求有很大差距。有些村级纪检员原则性不强,工作中好好主义,不讲群众利益,甚至偏倚一家或一族之小利,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效果不明显。

3、责权不明确。多数乡镇虽然明确了村级纪检员的工作职责,但不细化,没有实际操作性。虽然规定了村级纪检员在村务工作有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但没有真正落实,多数村务工作还是由村两委独揽,纪检员仅仅停留在参与层面,没有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4、管理不到位。一是没有严格履行产生程序。实际操作中,一般由村干部提出人选报乡镇党委同意,没有经过严格的选举和考察程序,用村干部自己的人监督自己。二是没有理顺工作关系。村级纪检员的工作受村两委的领导,对本行政村的重要工作,只停留在列席重要会议的层面,难以对村两委的工作实行有效监督。三是没有建立考评机制。目前还没有建立对村级纪检员的考核评价机制,经济待遇差,没有必要的办公经费和一定的误工补贴一些纪检委员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差,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推进难、收效低。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强化管理,着力提升村级纪检员履职能力,将村级纪检员队伍建设成为促进村务工作规范运行、保证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三、提升村级纪检员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

如何提升村级纪检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其职能,守住廉政建设“第一关口”,我们需要从制度建设上着手,从强化监督上着力,通过建立健全教育、预防、惩处相结合的农村惩防体系,有效发挥村级纪检员农村反腐“哨兵”的作用。

1、坚持宣传引导,树立威信,解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广泛宣传村级纪检员的职能作用。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等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村级纪检员工作,对村级纪检员的职责职权、受理检举举报渠道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布,让群众了解、熟悉村级纪检员的工作内容和职权职责,认识纪检员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对村干部的纪律约束。严格纪律要求,对村内重大事务的决策,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三资”管理等,必须保证纪检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从正面教育引导村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各党支部应经常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广泛开展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定期总结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纪检员的监督。

三是树立优秀村级纪检员典型。对通过村级纪检员举报,而被查处的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曝光,对村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树立村级纪检员的威信。同时,强化典型教育,及时推介村级纪检员在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发掘村级纪检员中先进人物,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

2、坚持选准用好,教育培训,解决“能力欠缺”的问题。

一是严格选举程序。村级纪检员实行公开选举,首先由村支委会提名,党员讨论酝酿,乡镇纪委和组织部门考察,村支部大会表决,镇党委批准,镇纪委发文公布。

二是坚持公开选举。村级纪检员主要在县、乡人大代表、回村定居的离退休老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治安联防小组成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曾担任过村干部的群众代表、致富能手、复退军人、威信较高的农民群众或村民小组长中选聘,对选举对象的酝酿、提名、表决实行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各乡镇要加强对村级纪检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制定实施方案,有计划的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村级纪检员的业务能力。可以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对村纪检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定期召开全乡(镇)纪检工作会议,组织全乡(镇)村级纪检员参加,开展业务学习、经验交流、问题讨论活动,在工作实践中提升履职能力。

3、坚持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解决“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乡镇纪委定期组织召开全乡(镇)村级纪检员参加的纪检工作会议,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乡镇纪委汇报。对村级纪检员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由乡镇纪委向村两委下发通知,村两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处理,并把结果及时向乡镇纪委反馈。涉及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纪检员可以直接报请乡镇纪委调查处理,保证纪检员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二是实行垂直管理。村级纪检员实行双重领导制,由乡镇纪委直接领导,村纪检委员直接对乡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乡镇纪委对村纪检委员的职务任免有决定权,避免村纪检委员受制于村“两委会”、监督软弱无力的现象。

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将村级纪检员的考评纳入《乡镇纪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村务公开、办信接访、查办案件、廉政教育等工作量化、细化,按照综合得分情况,严格奖优罚劣。村级纪检员由乡镇纪委直接考评,对工作不力或个人素质偏低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调换。对在年度纪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适当的经济奖励,在检举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单项奖金,弥补工作经费和补贴的不足。

4、坚持科学定责,责权一致,解决“责权不明”的问题

一是明确村级纪检员工作职责。① 、抓好党员干部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②、监督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③、参与村务公开、村级财务及重要资产和重大项目的监督;④、监督村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⑤、参与村级各类信访问题的排查,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协助上级纪委做好案件初核及调查工作。

二明确村级纪检员的职权。①、对村两委及小组干部行使监督权。②、村两委工作会议和重点事项的参与权。③、有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的知晓权。④、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向上级反映报告权。⑤、协助上级纪委对被检查对象行使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权。⑥、对被检查对象的违法行为,向有权受理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的建议权等。

5、坚持全面监督,突出重点,解决“监督乏力”的问题。

一是拓宽监督范围。着眼于管好“人”,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党内监督制度向村一级延伸。着眼于管好“权”,凡是重大决策和热点难点问题,均按规定召开会议,并由村级纪检员参与讨论决定。着眼于管好“钱”,规范农村基层财务管理,监督村级财务开支及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村级财务收支由纪检委员签字审核,明确规定任何村级财务票据没有纪检委员签字盖章,都不能入帐报销,使村级财务管理有效地置于监督之下。

二是明确监督重点。村级纪检员重点监督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监管和中央惠农政策落实,全程参与对农村低保、危房改造、退耕还林、救济对象的评选等事项,实现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分离,改变村“两委”主要领导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工作体制,促进村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公开,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三是畅通监督渠道。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设立村务监督举报室,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加强乡镇纪委与村级纪检员的联系,积极帮助村级纪检员解决村内事物,化解矛盾纠纷。对村级纪检员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据永州市新田县纪委信息  谢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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