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河北省邯郸县兼庄乡王安堡村原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王守贵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早在2003年,王守贵就带领手下对邯郸市地铁滏东市场出口外占道经营的商户收取“保护费”,后来这一犯罪团伙还以地铁市场管理处名义在市场西口、东口、南面三个出口外及周边向商户强行收取“保护费”,并多次阻挠邯郸市、邯郸县城管人员执法。期间共收取“保护费”15万余元。
“跟你们领导说,叫他赶紧找好医院,早晚要把他的腿打断,有活儿不给我,他给别人。”王守贵案中的一名证人透露说,因为这名领导把管辖的一个硬化路面工程给了别人,王守贵四处找人传话要“修理”这名领导,后来该领导不得不请王守贵及其手下吃饭赔礼道歉,并把工程都给了王守贵。
笔者听说过乡镇等领导干部为难村干部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听说村干部能恐吓威胁领导的,不是笔者低估村干部的能力,而是因为在当前的领导体制下,村干部的任命很大程度上都需要上级的支持,更何况是村支书,基本上是乡镇党委说了算,笔者就纳闷了,一个专横跋扈,收取"保护费"的地痞,怎么能通过乡镇有关部门的考察成为村支书呢;一个能威胁恐吓领导,从领导手中硬抢工程的村干部,怎么就没人敢向当地的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呢.说来说去,还是当地有关部门视而不见,睁只眼闭只眼惹的祸,这也突显了现实中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当前部分领导干部作风不实,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对难事、麻烦事、得罪人的事不管不问,任其发展,甚至委曲求全,这就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村干部提供了生存的空间,试想连乡镇等行政部门都不去除暴安良了,其他群众还能依靠谁来维护社会的正义。(江永县纪委顾万岳)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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