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解制约权力,制度化执行,促权力在轨运行。
一是推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优化领导班子内部
二、创新述廉模式,教育化引领,促权力廉洁运行。
一是述廉前精心准备,广泛听取意见。该县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党政正职作为公开述廉对象,通过聘请党风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廉政测评、座谈走访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了解述廉对象廉洁方面的基本情况,严把述廉报告关,确保述廉报告言之有物、具体实在。二是述廉中认真评议,当场公布投票。在做好述廉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专题召开纪委全体(扩大)会议,述廉对象在会上公开述廉并接受评议。其基本程序是:述廉对象向纪委全会述廉;述廉评议组组长向纪委全会报告收集了解到的有关情况;纪委委员进行评议;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代表向述廉对象提问,述廉对象现场答复并作表态性发言;最后由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进行评价性投票,投票结果当场公布。三是述廉后形成意见,科学运用结果。该县将述廉对象的评议结果、整改及有关问题处理的情况,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任用和奖惩的依据。近年来,该县开展“一把手”述职述廉专题会议26次,参加述职述廉的“一把手”92人,搭建了领导干部接受教育的平台,开辟了纪委委员履职的新途径,增强了纪委全会的监督权威。
三、整合监督资源,社会化监督,促权力透明运行。
一是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有效整合监督资
源,该县建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宣传、检察、审计等单位组成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对监督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了一些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措施和办法。以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提供的信息为主要来源,该县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重点加强党政正职廉政档案的建设和管理,从源头上构筑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平台。
二是创新民主测评监督方式。该县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从2009年起,该县始终坚持“重民主、还民权”的工作思路,创新民主测评方式,按照“抽签参评代表、分类参评单位、当场统计结果、依规组织处理”的原则,每年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人大一把手,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企业代表等,对全县155个县直单位、中央省市驻新单位和乡镇分成六类,就其机关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进行一年一度的不满意度测评。对单次每一类中不满意得票排顺数第一位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是县管干部的,当场予以免职;属于省市管单位或省市管干部,由县委、县政府书面提请省市主管单位或上级组织部门调整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总得票排顺数第二位、第三位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给予流动黄牌警告。
三是加强对党政正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监督检查。为确保全县党政正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年年底,该县都会成立检查考核小组,深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集中检查考核,考核中,除听取专题汇报、个别座谈、民意调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外,检查考核组还组织人员对党政正职进行廉政测评。每次检查考核结束后,县委都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对推动党政正职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廉洁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新田县纪委侯玲芳)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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