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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构建督察大格局 促进业绩大发展

发布时间:2014-03-24 10:03:02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近两年来,宁远县公安局积极构建督察工作大格局,通过创新督察机制、做精做强督察工作,有力促进了作风的大转变及业绩的大发展,开创了全局各项工作、各单位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2011-2013年,该局综合考评连续3年稳居全市前2名,队伍建设连续3年稳居全市前2名;民调排名连续3年进入全省前15位;该局警务督察大队连续3年进入市、省先进行列。2013年,该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行动成绩突出单位并受到通报表扬

一、局属各单位兼职督,构筑查纠各类问题的第一道防线。

实践证明:全局的工作能否做到位,关键要看基层一线单位是否执行得力、是否落实得好。为了将督察工作有效落实到基层一线单位,该局结合精细化管理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出台了《宁远县公安机关兼职督察员工作制度》,明确了局属36个单位教导员或第一副职任兼职督察员,明确了10项兼职督察职责,使兼职督察员真正成为本单位查纠各类问题的第一道防线。一是明确了兼职督察四项重点内容。重点督察本单位落实全局中心工作的具体情况,推动上级中心工作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到位;重点督察本单位纪律作风建设,预防本单位民警队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重点督察本单位执法工作,预防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发生;重点督察本单位服务工作,预防民警冷硬横推、索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二是明确了每周定期整改落实机制。要求兼职督察员每周对本单位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在每周一晚学习时间对兼职督察发现的问题集中整改落实,并且将每周兼职督察情况书面上报督察部门,纳入全局综合考评和精细化管理考核三是明确了奖惩激励机制。兼职督察员主动上报的问题,免予扣分,免予追责;对上级督察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倒查单位“一把手”及兼职督察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或纪律处分。同时,在政治和物质上优待兼职督察员,每年度评选5-10名优秀兼职督察员,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并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自实行兼职督察制以来,全局督察警力由以往的2人增加至38人,有效防止了以往督察存在的死角盲区,确保了督察职能的“全方位”覆盖,局属各单位被省厅、市局督察组查纠的问题逐年锐减,全局各项工作、各单位工作齐头并进,20122013年度全局15个内设机构业务考评均进入全市前3名。目前,该项制度已荣获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创新奖,并在全市各县区公安机关推介。

二、督察部门牵头督,构筑查纠各类问题的第二道防线。针对部分兼职督察员不敢抓敢管、不真抓真管等问题,该局明确由督察部门牵头督、与有关业务部门联合督,构筑查纠各类问题的第二道防线。一是坚持日常督与重点督相结合。督察部门除了开展日常督察外,还采取与有关业务部门联合督察、抽调部分兼职督察员联合督察等方式,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实行重点督察,对兼职督察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实行重点督察,对排名滞后的工作进行重点督察。2013年以来,该局由督察部门牵头,先后抽调消防、法制、政工、指挥中心等部门人员开展了4次为期2个月的联合督察,收到了显著效果,特别是在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中,该局在全市排名第一。二是坚持网上督与现场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网上督察的职能作用,明确专人每个工作日通过网上督察系统进行巡回督察,对网上视频录像进行反复督察,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对网上视频督察的盲区,则组织督察组进行现场督察或明察暗访,督促局属各单位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坚持督察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局党委将县局《督察通报》列入全局每周一晚集中学习必学内容,由纪委书记或政委亲自在集中学习大会上宣读,局长亲自对通报的问题抓整改落实。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局党委通过通报批评、会上作检讨、综合考评暨精细化管理扣分、扣发绩效奖金、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人事调整、纪律处分等惩处措施,强化对民警的警示教育,强力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2013年至今,该局共编发《督察通报》104期、《督察整改通知书》66期、《网上督察通报》88期,查纠、整改各类问题490余起,累计责令相关当事人作检讨40余人次、扣发绩效奖金50余人次、诫勉谈话20余人次。

三、局领导带头督,构筑查纠各类问题的第三道防线。针对督察部门难以推动的单位、难以推动的工作,则安排分管局领导督;分管局领导难以推动的,局长、政委亲自督。出台了《宁远县公安局三级督察制》,即局属各单位“一把手”及兼职督察员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及队伍建设进行自查自纠;督察部门对全局各项工作及队伍建设进行全方位督察;局党委成员对分管、联系单位的工作及队伍建设进行重点督察,每名局党委成员每月不少于3次深入分管、联系单位,其中局长、政委每月不少于1次对局属各单位明察暗访。实行三级督察制以来,全局从事督察工作的总警力增加至85人,有效构建了督察工作大格局。

局党委坚持“只有钢班子,才能带出铁队伍”,对督察工作达成共识:“不重视督察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不重视督察工作的领导是失职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指出局党委就是督察部门履职尽责的坚强后盾,对督察工作全力支持,对督察经费全额保障,对督察意见认真采纳,对督察成果认真运用,确保日常督察工作常态化、高效化运转。局党委始终坚持对督察民警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并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充当督察民警的“保护伞”,极大地调动了督察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督察民警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大格局,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各单位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和均衡发展。宁远县公安局 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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