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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套“组合拳”打赢公车专项整治“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4-05-07 09:45:58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今年来,新田县坚持以“四风”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从领导重视、调查摸底、各个击破、严格要求四个方面,采取聚而谋之、深而图之、分而化之、攻而胜之四种方法,全力打好公车专项整治“攻坚战”。  

    一、领导重视,聚而谋之。新田县高度重视公车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根据中央和湖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把公车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规范公车管理的重要举措,抓紧抓早抓实。一是规范安排部署。按照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纪办发[2013]8号)及《永州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该县进一步明确了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费用降低、管理规范”的工作目标,集中解决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借车、公车私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二是组建专门班子。该县在县财政局设立了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由县纪委副书记、县财政局副局长牵头,具体工作由县纪委廉教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

    二、调查摸底,深而图之。一是登记自查,摸清底子。该县实行公务用车登记自查报送“一把手”负责制,要求各单位对公车用车进行登记,认真填报登记自查表,并将登记自查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二是审核纠正,整改到位。该县将对以下五类问题进行集中审核纠正:超编、超标公务用车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处置;违规换车、借车和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滥用军警号牌等违规行为是否得到了纠正;是否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公务用车是否执行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节假日集中封存,公车私用现象是否得到了有效遏制;离退休干部继续占有原工作用车是否得到了纠正。要求各单位将清查出的超编、超标等违规车辆自行封存,对违规换车、借车和摊派款项购车及时整改并办理好退还等相关手续。

    三、各个击破,分而化之。一是自查整改一批。该县要求各单位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逐车进行核实甄别,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本单位公车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包括超标、超编、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等情况,整改措施,制度建设,下一步打算)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二是重点抽查一批。该县公车整治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采用暗访、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抽查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公车私用情况等。三是集中处置一批。该县要求各单位对清理核查出的超编、超标车辆,由各单位就地封存后,交县财政局分期分批统一进行集中处置。对收交的车辆经专业车辆评估机评估鉴定后,根据评估鉴定结果,能调剂使用的优先调剂,该报废的报废,该拍卖的公开拍卖。处置收益一律及时上缴县财政。对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等问题应将退还手续及相关处理凭证、结果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四、严格要求,攻而胜之。一是指定专人负责。该县明确规定此次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部门,指定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本单位和本系统所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并将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联系电话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二是抓好重点环节。抓好数据报送。该县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对一般公务用车逐车逐项进行详细登记,确保不遗漏一辆车,不错报一个数据、一条信息。登记信息包括车辆品牌、车牌号、车架号、排气量、购置价格、车辆类型、违规使用情况等。抓好核查甄别。该县公车专项整治办将对各部门、各单位登记上报的情况逐车逐项进行核查甄别,对各类违规车辆坚决处置到位。抓好监督检查。为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该县公车专项整治办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抓好情况综合。该县要求各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整改方案和措施及落实情况、违规车辆处置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及时报送相关材料。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该县要求各单位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提出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报送相关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对专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敷衍塞责、隐瞒不报或自查自纠不到位、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将报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同时作为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纪违规的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新田县纪委 侯玲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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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