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新田县开始为全县工程项目指挥部18辆公车张贴统一标识,亮名“身份”,加强公车管理,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为加强对全县工程项目指挥部公务车的监管,该县根据中共永州市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车辆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永纪发〔2014〕1号)精神,由该县纪委牵头组织县交警大队、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4个单位的5名工作人员,对全县9个工程项目指挥部车辆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全县9个工程项目指挥部车辆亮明“身份”,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方便群众监督。
本次张贴的标识为“××××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张贴于车身的左右,届时全县18余辆公车将全体“带标”上路,接受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实行统一标识制度后,将严禁工程项目指挥部公车私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驾驶公车,公车必须定点停放,严禁公车违章乱停放。对于违规使用的公务车,广大群众可拨打12388,4718559进行举报监督。
该县纪委将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如有公务用车出现隐匿或拒不统一标识等异常情况,一经查实将进行责任追究,同时予以通报和公开曝光。对于违反公车标识制度管理规定,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新田县纪委 廉教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