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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不利因素,谋求破解对策

制约《廉政准则》效力发挥的因素分析和破解对策

发布时间:2014-08-05 16:56:49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自2010年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发实施以来,它对于我们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存在这样和那样因素的影响制约着《廉政准则》的效力发挥,我们应认真分析剖析之,加以应对和破解。
一、因素客观存在
一是主体因素:主观认知偏向,价值取向失衡。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主要存在四种现象:第一种倾向是特权观念作祟。有些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身处要害部门,享有特殊的权利,遵不遵守《廉政准则》也没人知道,平时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第二种倾向是畏难情绪作怪。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的现实压力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产生“求稳怕变”的畏难情绪以及学习和工作“两张皮”的现象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坚定性、自觉性、主动性受到一定影响。第三种倾向是攀比心理推动。有些领导干部喜欢和周围的人比待遇,比收入,久而久之心里失衡,认为在任期间不捞一把太可惜,于是在政治上放松警惕,行动上降低标准,工作上放之任之,更谈不上自身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的培养和提高,从而把《廉政准则》条款抛在了脑后。第四种倾向是侥幸心理。有的领导干部在利益面前,心存侥幸心理,顿生贪念,把《廉政准则》抛之脑后,结果抗拒不了第一次,便惯性般地有以后的无数次。
二是客观因素:配套缺陷难免,操作违规失控。就《廉政准则》和配套体制机制缺陷来看,不可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瞬息万变需要,针对性、超前性、系统性不足,配套体制机制滞后,导致具体运作中也的确存在诸多的缺陷和问题。如《廉政准则》第一章第一条第六款“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但一些党政干部利用职权,在申请和购买过程中存在各种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却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违规现象,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其中就不乏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的行为。究其原因,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分配权力都掌握在政府相关部门手中,这在客观上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创造了条件,可见配套体制机制缺陷的漏洞危害是很大的。
     三是监督体制因素:监督体制不顺,监督细化缺位。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离不开监督制约。但是,我国监督体制与生俱来的缺陷严重制约了《廉政准则》的执行效力。一方面,监督主体不明、监督渠道不畅必然导致监督效果不明显,形成了“自我监督异化,不愿监督;上级监督虚化,不好监督;同级监督弱化,不想监督;下级监督软化,不敢监督”的怪现象。另一方面,一些单位将《廉政准则》和各项廉政制度、规定制定好却束之高阁,成了“纸上写写画画、墙上贴贴挂挂”,执行不力、约束不强,纪检监察部门也有失监督,使《廉政准则》在执行的过程中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四是社会关系因素:领导“娘顾仔”,责任追究疲软。个别领导干部为了保护自己亲自提拔的干部,或者考虑某种关系顾忌几句“招呼”,缺乏抓制度的勇气,不愿顶真、碰硬,存在不愿追究、不敢追究的问题,责任追究没有落实到位。甚至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个别单位责任追究轻,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同时,某些领导干部平时只听喜,不听忧,工作往往是肯定和表扬多,指出问题和提出批评意见少,责任追究则更少,致使有些问题得不到很好地解决。
二、破解势在必行
一要"深入学习"与"身体力行"相结合。《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清晰划定了官员廉洁从政的"高压线",也是挡在悬崖边上的一道坚固护栏堤防。可见《廉政准则》是对领导干部的一种关爱和保护。所以要逐条逐句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
  二要"自觉遵守"与"加强监督"相结合。《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同时,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社会舆论包括网络监督、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让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不遵守《廉政准则》。对于少数无视党的纪律,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进行查处到位,决不姑息,以儆效尤。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廉政准则》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成为反腐倡廉的利剑。
  三要"上级带动"与"基层互动"相结合。贯彻学习要从高、中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起,上级要带头推动,各级主要负责人要模范表率,在勤学习、抓落实、受监督方面切实带头,做好示范。县、乡领导干部也要积极响应、积极行动,因为科、处级才是领导干部的大多数。必须使上级带动和基层互动相互结合起来,形成一个上下联动、相互推动的格局,使贯彻落实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绝不能"剃头担子一头热",更不能"上热下冷",否则,落实力度必将大打折扣。
四要"阶段强化"与"长期坚持"结合。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更是纪检监察系统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都会高度重视,花大力气,出新招、出实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结合作风建设、纪律教育月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必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一阵风"、热过一阵子便将其束之高阁。必须长期贯彻,常抓不懈,让《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真正起到"准则"的作用。(湖南省双牌县监察局 盘 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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