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零陵区粮食系统坚持围绕“以转变观念求生存、以创新管理求发展,以深化改革求突破”这一整体思路,以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和制度规范为手段,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促进粮食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责任激发热情,责任提升效能。在实践中,该局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关键,坚持分级定责,明确责任,各负其责,为统筹推进粮食系统企业的改革、发展夯实基础。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该局制定了《零陵区粮食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工作计划》,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全局责任制的学习贯彻,任务分解、检查考核等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落实责任制情况分析会,及时指导系统内各成员单位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网络。
其次,强化“一把手”责任。局主要领导人是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各单位以“一把手”负总责为核心,以分管领导具体抓为保障,以相关领导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为依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使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能知道在自己分管岗位上“抓什么、怎么抓、抓不好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彻有力、衔接到位”的责任制落实体系,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专门制定了《粮食局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图》,细化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分解》,从责任内容到责任分工,从责任考核到责任追究都作了具体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任务分级、分口、分项地量化到班子,分解到成员,落实到处室,责任到人头,增强了可操作性。在《任务分解》中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对自己分管单位、分管业务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负有教育示范和治理纠正的责任,促使大家牢记自己的职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在全局营造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氛围,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内控机制,注重廉政风险防控
托市收购政策实施以来,零陵区粮食局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依然沿袭计划经济时期没有改变,企业改革的进程与兄弟单位比,比较落后,超过半数企业在农发行没有贷款资格,管理体制僵化、经营模式单一,缺乏创新意识。为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该局在强化内控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全面推行“两个严管”和“三个一律”的管理措施。“两个严管”就是严格管理企业干部作风、严格管理企业经营程序。要求各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必须在区局和公司的全程监控下运行。 “三个一律”分别是:因违规操作、管理不善、对企业造成一定损失的,对公司经理和直接责任人一律清退;对违反财务纪律,收购资金出现问题的,对公司经理和财务人员一律清退;违反收购和保管规定,粮食质量、数量上出现问题的,对经理、分管经理和直接责任人一律清退;对触犯法律、法规的,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二是制定并完善管理考核规章。区局制定了《粮食企业经营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完善并修订了《零陵区粮食局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意见》、《基层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等一揽子监督性文件与相关考核办法,并分别与基层企业的法人、财务、保管等相关岗位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企业的发展目标,落实了工作任务和责任。
三是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局党组和纪检监察室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刻组织实施诫勉谈话制度,收到了较好效果。全年共进行廉政谈话3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并建立了廉政档案,从而起到了防微杜渐的功效,保持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三、提升制度执行力,构筑企业发展安全防火墙
在认真落实“两个严管和三个一律”基础上,该局更加注重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在制度面前做到人人平等,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一切工作在制度的约束下进行,在公开的曝晒下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实行“月核季审”。对涉及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以及一定规模的修缮、建设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做到“三公开”,即“事前公开决策过程,事中公开行为,事后公开结果”,凡涉及社会的事项,坚持在本地媒体公开,对于企业内部事项,做到在企业“宣传栏”或专题公开。对利用上级拨补的仓房维修资金等有影响的基建、维修项目,坚持公开招投标制度,公开项目造价,公开选择施工、监理单位,邀请职工全程参与监管。
二是实施行风监测。向社会公开专用“监督电话”和局领导手机及办公室电话,同时聘请原企业二位负责人、五位退休干部和粮食经纪人,作为粮食局行风建设监督员,及时向他们通报重大事项,定期听取他们对粮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请他们监督粮食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并反馈社会对粮食工作反映。
三是全程跟踪监督。在涉及企业改革改制重大事项方面,该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形成了制度化与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对在执行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如在刘圩粮管所实施改制过程中发现该所原负责人有涉嫌私自出租企业土地和资产行为,便及时介入,果断对负责人进行了处理,撤销了原签订协议,顺利收回了土地和资产,为企业挽回了损失。在巡查中,发现一基层企业实际收购数量与申报资金不符,有涉嫌挤占资金嫌疑,随即启动对该企业负责人实施了诫勉谈话和处罚,追回多报资金,并通报基层各企业。
今年来,零陵区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购销总量超过3万吨,实现经营毛利润近300多万元,全年各项经营活动实现“零”投诉,没有发生严重违规案件。粮食系统干部职工作风明显改进,人员素质显著提升,企业经营充满生机,行业形象得到重新树立,多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零陵区区粮食局监察室李善生 唐顺科)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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