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记者12月26日从省纪委获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省纪委要求严格遵守“十二个严禁”规定,防止“四风”反弹,确保节俭清廉过节。(据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每逢节假日之际,中央和地方都会利剑高悬,禁令频发,三令五申一再强调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清廉过节,快乐过节,安全过节。这并不是小题大做,虚张声势,而是要从小事抓起,从节假日管起,把从严治党的要求变成具体的实际行动,真管真严、敢抓敢严。
仔细浏览各地的通报就会发现,很多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都是发生在“禁令”制定实施之后。为什么明知利剑高悬,还是有许多人“无怨无悔”“如痴如醉”的上演着“前赴后继”的违法违纪行为“连续剧”?
原因就在于,有的党员干部没有摆正位置,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对自己要求不高,管理不严,还是心存侥幸心理,习惯于把规章制度当成摆设和花瓶,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总觉得逢年过节,要求不会那么高,检查不会那么严,偶尔搞一次特殊,来一次例外,吃点、用点、拿点、送点、占点,享受一次“待遇”,关系不大,无伤大雅。有的甚至动起了“歪经”,走起了“歪路”,把节假日当成了攻关、办事的最好时机,一门心思想着怎么去送,绞尽脑汁盘算着如何去“跑”,不达目的不罢休,不见“成效”不收手,为日后“谋大事”“奔前程”扫清“障碍”,“铺路搭桥”。
这些想法和做法,都是极其错误的。
要狠刹这股歪风,摈弃这种陋习,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保持为官不易的势头,固化为官不易的成果,用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力,切实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用权,规矩用权,廉洁从政。
干部清廉过节,节俭过节,既是社稷之幸,更是百姓之福。党纪国法都是带电的。这“十二个严禁”其实就是十二条“高压线”、十二把利剑,谁要是敢公然碰触,以身试法,为所欲为,必将付出沉重代价。(周永军)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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