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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节点”成“劫点”

发布时间:2015-01-21 16:40:15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20141229201514,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5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大部分案件都是收送购物卡、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和公款消费,可见年关这个重要“节点”不得不防。

“节点”上抓什么?《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教育片第三集《狠抓节点》就向我们讲述了节点抓的是什么:“端午抓粽子,中秋抓月饼,元旦抓贺卡。”但仅仅抓的是这些“小东西”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从这些“小东西”反映出来的是党风政风的大问题,而真正要抓的就是影响党风政风的大问题。抓住“节点”上暴露出来的问题就抓住了关键,抓住了要点,抓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际,越是接近年关,抓作风建设越不能松,监督检查力度越不能减,执纪问责越不能少。

为什么在“节点”抓?所谓“节点”就是过年过节的关键点,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可见过年过节尤显“廉洁”。一是在“节点”上很多党员领导干部都放低了心理防线,以为过年过节送点、拿点、收点没关系;二是认为“节点”监督检查肯定不会那么严,送了、拿了、收了没人管,因此放心大胆地违“四风”、行“腐败”;三是从心里上把传统习俗的“收送节礼”与违反“四风”的“收送节礼”混为一谈,甚至以此为掩饰,以寻求心理上的“安慰”。

“节点”上要怎么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抓作风建设也不是仅仅抓住“节点”上的几天就能够刹住“四风”和腐败,而是要靠日常工作中的常抓不懈。一是要在日常工作中形成良好的作风风气,从心里上树立防线,不破“高压线”,警触 “低压线”;二是各级党委要担负好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常敲警钟,常念“紧箍咒”,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树立好榜样;三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决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常督查,常警示,越是重要“节点”越要加大督查力度,让“四风”问题和腐败行为无处藏身,无法成行,让“节点”再不成“劫点”。(龙海艳)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