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力度空前的反腐风暴打击了“老虎”、“苍蝇”,震慑了腐败分子,鼓舞了民心士气。然而,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少数基层干部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打击报复举报人、收钱敛财、挥霍公款等问题仍很突出;部分腐败“村官”之贪婪,与“老虎”相比也毫不逊色。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案件有12起,涉案总金额高达22亿。
那么“村官”腐败是如何炼成的呢?这些个“不良村官”腐败的招式有何特点呢?如何彻底揪出他们身上的“隐身衣”值得我们深思。
招式一:“上天入地”皆伸手,雁过拔毛玩贪腐
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等干部,本是微不足道的“村官”,但“官”小却影响大,在基层有着十分特殊的地位。“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一个基层组织的干部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这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然而,在一些“村官”眼中,手中的职权成为了其个人发家致富的工具,不管是“上天扑白蛾”还是“地下打机井”,凡是涉及群众的钱财经手,都要雁过拔毛“薅一把”。主要表现在:一是千方百计盯死“低保金”。农村低保已经成为一些不良村官眼中的“香饽饽”,由此“低保”是近几年村官违法违纪案件中频次最高的关键词之一。如:湖南省永州市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五房村原党支部书记邓丽君在造册发放本村低保金过程中,截留低保金4360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二是想方设法骗取“补贴款”。粮食补贴款“补”进不良村官腰包,扶贫资金成为“自我关怀基金”就是不良村官骗取“补贴款” 的典型案例。网络、媒体不时报道某某村原党支部书记用自己及亲属的名义虚报耕地补贴面积,套取、贪污粮食补贴资金和良种补贴资金。村官是零距离接触百姓、解决百姓问题的“大管家”。村官的直接对象就是百姓,其“好处费”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利益,被刺痛的老百姓涉及面广、反应强烈,寒的是老百姓的心、失的是党和政府的威信。三是各显神通侵蚀“危改金”。危房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但一些不良村官却将其变成一项“惠己工程”。通过编造虚假材料造成国家损失、指定购买房改建材从中获利、虚报材料套取国家补助金、伪造材料骗取补助款、截留贪污危房改造补助金、虚报冒领贪污危房改造款、擅自分配危房改造补助金、截留侵吞国家补助款、巧立名目向村民收费、用职务便利收取“辛苦费”等方式,竭尽全力侵蚀困难群众的“危改资金”,可谓各显神通,费尽心思、丑态频出。
招式二:“三十六计”丑态现,班门弄斧耍威风
无中生有、借鸡下蛋、顺手牵羊、趁火打劫……一些不良村官贪腐起来,“三十六计”中的妙招活学活用,班门弄虎耍尽威风,殊不知丑态尽显,原形毕露。
一是“无中生有”造假。一些不良村官为了获得个人利益,采取“无中生有”造假的方式,然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新华网2014年11月26日一篇《村官空手套补贴,“上面”查案却不进村》中报道,50多岁的郑州市航空港区三官庙办事处野王村村民王全州告诉记者,该村村干部在2008年申报本村退耕还林工作中,无中生有,空手套白狼,连续3年套取国家补偿款,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借鸡下蛋”套利。一些不良村官为获取个人利益,名义上为群众解决困难,实际将钱财落入个人腰包,借着他人的名义,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如网络上披露云南省曲靖市鲁布革乡王文章在六鲁村委会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借用不识字村民名义和外出打工村民名义申请低保,将政府发放给的农户低保金占为己有。三是“顺手牵羊”捞鱼。在为集体或群众办理事项时,一些不良村官仍不忘伸手“捞一把”。在被查处时,一些不良村官还振振有词的回答“俺们当村干部平时也没少忙活,就想捞点好处。”这种被某些不良村官自认为是“合情合理”的“好处费”,荒唐可笑至极!本是我们老百姓的公仆,何以无赖到这般地步!四是“趁火打劫”索要。台风过后,倒坍的房屋,受损的道路,损毁的庄稼,一幕幕满目疮痍的景象着实令人心生痛楚,强大的自然灾害不仅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伤,更在人们的心里留下了一道道“伤痕”,大灾难面前本应该众志成城,抗灾救灾,但仍有一些不良村官生了“趁火打劫”的念头,“迫不及待”的开始谋划自己的“生财之道”。如网络报道陆丰市河东镇甘坑村那些个不良村官要求村民缴纳“辛苦费”后才能按时获得救灾款,要求村民甚至一些村民被强迫写下了所谓“欠条”,不良村官们“趁火打劫”的这种公然索要,其行为丑陋得令人发指!
招式三:“四个归口”昧心钱,煞费苦心白忙活
面对一些不良村官“上天入地”的伸手、“三十六计”的丑态,为了骗取侵占群众利益绞尽脑汁、煞费苦心,我们应该积极有效应对,时刻盯紧不良村官身上“昧心钱”的资金流向,抓住不良村官的“狐狸尾巴”,依靠我们人民群众的“雪亮眼睛”,全力惩治这些个“苍蝇式”的不良村官腐败,打牢“党执政大厦的地基”。一是“贪为己有”。梳理“不良村官”的违法违纪案件,我们不难发现,将群众或集体财产贪为己有是最典型的现象。如有的不良村官通过加大费用和虚列、虚增开支等手法,冒领公款占为己有;有的不良村官对应由自己承担的一些娱乐场所消费和超支的手机话费等,开具一些假票据、假发票在村财务中报销;有的虚列一些村基建、小工等费用,套取村级集体资金等。二是“任意挪用”。有些不良村官无视党纪国法,对于村里的资金任意地调用、借用、挪用,一些本应属于村民的钱,被一些不良村官挪用,当成了“钱生钱”的本金。如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金湖村原党支部书记沈利君、原村主任汪星华等人挪用荷塘乡金湖村征拆资金600万元供私营企业使用,从中获取利息,挪用金湖村征拆资金110万元,用于注册金湖投资有限公司营利。三是“擅自截留”。村级资金收入不同于一般单位的正常资金收入,资金来源五花八门,有上级部门拨款、有关单位资助款、村属单位上缴款、建房押金款、房租费以及贷款、借款等。由于资金来源渠道多,一些不良村官利用职务之便截留资金比较容易,相对隐蔽,且方式多样。较为典型的是将应发放到村民手中的钱款截留“充公”变成“公款”,再行私分;以村名义收取房租费、土地征用费、建房押金款等款项后,擅自截留而不上缴。四是“挥霍浪费”。有的“不良村官”慑于党纪国法的威严,便在化公为私方面绞尽脑汁,钻法律空子,甚至错误地认为只要不贪不占,吃点喝点没啥。因此,在请客送礼、公款吃喝等方面大手大脚,可以节约的不节约,恣意挥霍浪费,把“富裕村”吃玩成“空壳村”,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有的甚至引起了群众的越级上访。如网络报道甘肃静宁县司桥乡上马村支部书记杨荣荣、村文书佟学义抽取他人名下低保资金7320元,用于村上招待费等开支本,本是困难群众最需要的低保等救助资金,却被一些不良村官“挥霍浪费”,变成了餐桌上的一盘盘菜。就近几年的案件查处情况也反映出一些不良村官挥霍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如某一经济并不富裕的小村一年吃喝化费近12万元。如有些不良村官借镇里开会等机会用公款相互请吃,借向上争取资金名义请客送礼等。此外,少数不良村官生活腐化,参与嫖娼、赌博等。
面对这些不良村官的种种腐败、百般的“妙计迭出”,我们以“招式四”破除,让他们最终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招式四:“双管齐下”用拍子,惩治腐败不手软
一是用好规范权力的“拍子”。绝对的权力必然会导致绝对的腐败,而“绝对的权力”主要缘于权力过分集中。“小官大贪”们多是集诸多权力于一身,往往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权力都有寻租谋私的可能,这就需要用一定的制度来予以规范,让制度的理性来制约权力的狂放不羁。不良官员手中的权力要“上锁”,不能成为个人的“私属品”。二是用好民主监督的“拍子”。农村反腐须延伸体系,立体防范。在形式上,需从单一的“公开栏”形式向公开电话、窗口式办公、媒体公布等形式延伸。在程序上,需从公开办事结果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让群众对重大事项的办理实行全程监督。在时间上,要从定时公开向随时公开延伸,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又急需办理的热点、难点以及重大村务的处理情况等,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在范围上,要由固定点向多点延伸,方便群众监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