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举报电话:1238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永州要闻 > 正文

江华:把好三道防线 提升办案水平

发布时间:2015-06-18 15:48:5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近年来,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主业,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严格把好线索管理、办案安全、绩效考核三道“防线”,有力地促进了办案水平的提升。

一、把好一个“关口”,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

有效收集获取反映党员干部的的问题线索,高质筛选排查出有价值的案件信息是查办案件取得成功的前提,是办案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为此,我们坚持多渠道收集案源,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集体研究排查,确保有案可查、有案必查。

(一)统一管理,变多头分散为规范有序

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的多个职能室都有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查办案件工作职能,都发现和收集有各类案件线索。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制度规范,问题线索一直处于多头管理状态,没有形成统一管理机制,产生了不少的问题。一是存在线索容易流失、泄密的情况;二是存在多部门、多个室重复处置同一线索的状况;三是存在线索积压的现象。为改变这种分散无序的管理状态,使问题线索的管理更为规范、有序,我们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办法,明确全县纪检监察范围内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对委局机关各室从各种渠道获取的各类问题线索由信访室统一登记,经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批后,交案管室管理;对各乡镇、部门及其纪检组织受理的问题,在汇总登记后,报案管室;对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直接由案管室受理。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使线索收集移交规范有序,有效避免了线索流失、线索积压和重复处置等情况的发生。

(二)集体排查,变个人批办为集体会审

纪检监察机关所收到的问题线索来源广泛,既有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媒体的反映,也有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和执纪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以及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线索移送。其所反映的事实常常具有不确定性,既有一般性的“小毛病”,也有极为严重的腐败问题;既存在举报问题完全失实的现象,也有普通问题背后隐藏重大腐败案件的情况;此外,问题线索涉及的人员各种各样,既有普通的农村党员和一般的干部职工,也有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甚至更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因此,线索处置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对线索进行认真的筛选和甄别,认真清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一度存在多头管理、分散处置的情况,这不仅影响了查办案件的效率,也容易因为个别室或个别领导的自行处置而使案件查办走错方向、贻误时机,甚至可能造成压案不查现象的发生。为此,我们建立了问题线索集体会审排查研究机制,成立了问题线索排查领导小组,所有的问题线索必须经问题线索排查领导小组集中会审、集体研究,并严格按中纪委“五类标准”要求处置。问题线索集体排查机制的运行,更好的发挥了集体智慧,提高了纪检机关问题线索的筛选和甄别能力。

(三)跟踪监督,变“了犹未了”为“一了百了”。对问题线索按“五类”标准处置后,我们并没有撒手不管,而是实行跟踪监督,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动态跟踪监管体系。对交办的问题线索都规定了办理时限,初核类的问题线索原则上在二个月内初核完毕;拟立案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在一个星期内按程序报批;谈话函询类的问题线索,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处置完毕。案管室对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案件,采取催办、限期说明情况等方式,及时掌握线索处理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而有效避免线索处置不执行、无结果情况的发生。

二、守住一条底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们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坚持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实现了两者的有机统一,保持了“零事故、零违纪”,收到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一)严明纪律,把办案纪律作为政治纪律来遵守

    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在处置反映问题线索、审查违纪案件中,我们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把办案纪律作为政治纪律来遵守。制定出台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涉案款物管理办法》、《办案人员十条禁令》,明确要求纪律审查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纪律审查服从于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一目标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保持冷静清醒,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把握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力度和节奏,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规定了严格审批报告制度。纪律审查进展情况特别是拟立案、重点初核案件,坚持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报告,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决不允许先斩后奏和搞倒逼。

铁的纪律既给办案人员带上了制度的“紧箍咒”,也给办案工作安上了堵塞漏洞的“安全阀”。

(二)规范程序,把法治思维作为指导思想来遵循

重程序是讲政治的表现。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中,就是要求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做到制度面前没有例外,监督面前没有特权;同时要树立正确的反腐败法治观,坚持实体正义和程序合法的统一、抓大和不放小的统一、严肃执行纪律和维护正当权益的统一,使查办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办案中,严格执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规定,并依据这些规定,建立健全办案业务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纪律,进一步细化办案各环节的程序规定,用严密的程序、严格的制度、严肃的纪律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在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过程中,不轻视任何一个环节,注重实体规定,落实程序规定,严把程序关、审批关、执行关,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有章可循。

(三)强化管理,把万无一失作为办案底线来要求

办案安全离不开严谨细致的管理。管理越细致,监督越到位,办案就越安全。为此,我们一方面精挑细选陪护人员,加强安全保密教育,做好应急预案和突发问题处理。一方面加强办案安全监督,严格要求履行办案程序,从严进行办案事项的审批,实行严格的备案制度。尤其是对办案措施的使用,做到从严把关,对达不到使用条件或者违反党纪条规和办案纪律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我们特别重视加强办案调查谈话环节的细节管理,充分保障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利,比如调查谈话必须履行审批程序,谈话时长必须遵守上级纪委的规定,谈话场所必须在安全的办案场所进行,调查谈话前必须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检查,调查人员的一言一行必须文明,谈话过程必须监控录像,并长期保存,调查谈话必须有安全预案。此外,我们探索安全文明办案调查回访机制,将之列入审理谈话的重要内容。通过严密而细致的管理措施,不仅提升了办案人员的安全文明办案意识,更能切实保证办案安全,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三、用好一把“标尺”,开展案件绩效考核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办案工作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我们采取精细化管理模式,运用案件绩效考核“标尺”来衡量和引导办案工作。

(一)全面考核,不简单以数量论英雄

过去在案件考核时,一度只简单地把案件任务完成情况和违纪资金收缴情况作为考核依据。以办案多尤其是办大要案论英雄,而忽略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时效,有些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因定性不准、事实不清,致使当事人上访缠访不断,甚至发生办案安全事故。近年来,我们改变了那种传统的简单地以数量论英雄的政绩观,在案件考核中,既考核案件数量,也考核质量、涉案款物管理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在案件质量考核中,又进一步强化了线索办理、案件调查处理、办案时效、案件剖析等方面的检查考核。科学的考核方案,促进了办案人员思想观念的转变,增强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意识,坚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与加强教育预防相结合,坚决惩治腐败与挽救保护干部相结合,坚持大胆查办案件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相结合,促进了案件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二)量化指标,以精细化管理求质量

在案件质量的管理上,我们坚持把案件质量检查贯穿办案工作的全过程。围绕“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分值权重和质量标准。如对案件事实的审核,就细化了时间、地点、情节、手段、主客观原因、后果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对程序的审核,细化到了从案件线索受理、初查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归档的每一个环节。通过细化考核指标,全面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使所办的每一个案件都真正成为“铁案”,都经得起法纪的检查和历史的检验。

三)奖惩兑现,以引领导向促执行力

     管理学理论告诉我们,绩效考核犹如一根“指挥棒”,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对工作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在案件检查考核中,严格兑现考核结果,不仅能够有效调动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有利于办案人员案件质量意识的增强。为此,我们对案件绩效考核结果实行三挂钩,即与办案室和办案人员的评先评优挂钩,与办案人员的表彰奖励挂钩,与办案人员的提拔使用挂钩。绩效考核奖惩机制的运行,有效地发挥了“指挥棒”的引导作用,大大提高了办案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纪意识,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都有了明显提升。(蔡咸军  李晓县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